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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卫敏:简析新型政商关系的层次构建及保障 ——以浙江省的实践探索为例
2019年01月02日 14:41 来源:《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作者:杨卫敏 字号
关键词:政商关系;企业家;亲清;清单;文化;民营企业;制度;政策;政府;优化

内容摘要:从企业和企业家角度出发,参照企业文化建设同心圆和结构层次进行思考和谋划,政商关系可分为:表层关系--关系形式。当前要建立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三项制度,即建立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与民营企业家定期沟通、民营企业家列席各级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制度,邀请优秀在外商会会长列席各级人大、政协会议制度,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制度。积极营造一个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营造一个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营造一个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环境。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展示优秀企业家精神,凝聚崇尚创新创业正能量,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舆论氛围。

关键词:政商关系;企业家;亲清;清单;文化;民营企业;制度;政策;政府;优化

作者简介:

  摘要:政商关系涉及政府治理体系、市场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一个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要以党政为出发点和主导,以企业和企业家为落脚点、归宿点和效果评判目标。从企业和企业家角度出发,参照企业文化建设同心圆和结构层次进行思考和谋划,政商关系可分为:表层关系--关系形式;浅层关系--关系行为;深层关系--关系制度和机制;核心关系--关系文化,使“亲”“清”关系表化于文、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内化于心。要形成党政干部自觉、民营企业向善、社会各界认同、营商环境优化、政风民风净化,既让人实实在在感受到有获得感到又能保持长效的新型政商关系。要统筹总体把握与分层谋划、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由此及彼与由表及里等关系。要从法治、政策、人才、文化等方面营造着眼长远的亲清“生态”。要发挥统一战线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中的独特作用。

  关键词:政商关系;结构层次;治理体系;长效机制;亲清生态

  自从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3.4重要讲话提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来,各地对如何密切和规范政商关系的探索方兴未艾且,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从民营经济大省浙江的实践来看,“亲”“清”理念渐成共识,政企交往有章可循。用民营企业家的话说,政府部门主动服务、解决问题的多了,推诿扯皮、制造麻烦的少了。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不仅更“亲”了,而且更“清”了,“这才是正常、和谐的政商关系——我搞好经营发展,你做好监管服务,彼此亲密合作又清淡如水”。然而,政商关系毕竟是政府和市场、权力和资本相互关系的综合反映,是近现代国家经济、社会和政治关系中的重大基础性关系。从古今中外来看,构建健康政商关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商双方以及社会各界长期不懈的努力,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各地在这项工作中存有一些短板,不仅存在地区不平衡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嘴(纸)上易、实际难,底线易、高线难,大企业易、小企业难的现象,一些地方还存在政界热、商界冷,不同部门由于关注点不同而容易各执一端的问题 。对这些问题,目前总体上尚缺乏有效的破解办法,也缺少相应的理论指导。本文以浙江各地的实践探索为例,拟对此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问题的提出及价值

  政商关系很复杂,牵涉到主客体方方面面的取向,涵盖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政治、法律等等,必须辩证施策、综合治理,才能奏效。从目前情况看,存在的一些问题也给了我们这方面的启示。

  1.人情文化使“亲而有度”的理念难以生根扎根。一些企业家特别是中小企业主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仍停留在过去的政商交往模式中,信奉只有送卡送物才能好办事、快办事,在接待党政干部到企业调研和上门服务时常超规格、超标准。我国各地普遍存在“人情社会”的思维定势,“办事靠关系”观念根深蒂固,总觉得“不跑不送、难以成功”。

  2.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从众心理使“清而无为”成为一些部门和干部的新常态。“不敢亲”、不愿亲、“不会亲”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干部怀着“宁可不做事、绝对不出事”和“多做多错、不做不错”的心态与企业打交道。企业到政府办理服务事项,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涉及具体事项办理时还是“事难办”。一些干部缺乏专业素养和能力,不敢决策,不知道怎么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有的甚至延误企业的发展良机。如: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尤其是重拳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方面,需要进一步树立和秉持“打击就是保护”的理念。

  3.急功近利和明哲保身的思维定势影响了营商环境的公平公正。一些干部在扶持企业发展方面存在差异化和选择性对待现象,没有一视同仁。一是重视大企业轻视小微企业。对于辖区内规模大、利税多的企业主动服务的比较多,而对处于创业初期或发展遇到瓶颈的小微企业关注少,主动帮扶不够。二是对国有企业的戒心少一些,对民营企业戒心相对多一些。一些党政干部在与企业打交道时,抱着“国企是自己人,民企是外人”的心态,觉得“帮了国企是天经地义、没人说闲话;帮了民企总有点“撇不清’”。

  上述三方面问题,浅表涉及行为和法律,深层涉及思想和文化,因此单纯靠制定正负清单显然是不能从根本上破解的。事实上,近几年一些地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践中,易存在形式重于内容的问题:或者文章多、文件多、口号多,营商环境的改善效果并不明显;或者边界不清,高低不分,权责不明,存在“两张皮”现象;或者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难以辩证施策、对症下药,“按下葫芦起来瓢”,或使事情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或者主客体错位,行政化倾向严重,导致具体实践中无从下手、难以操作。因此,迫切需要从整体上把握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结构性和层次性,步步为营、稳步推进,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务使形成长效机制。

  对于上述问题,目前已有学者开始关注到。如:有的研究者提出,政商关系包括两个层次:宏观层面上即为政府和企业之间关系,微观层面上则表现政府官员与商人之间关系。有的研究者提出,政商关系是一个国家政治与经济关系的集中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商关系的四个维度:价值维度:亲与清;主体维度:党和政府与非公有制经济;结构维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统一战线;技术维度:组织嵌入与政治吸纳。笔者也曾提出,新型政商关系,涉及政府与企业、领导干部与企业家、党和非公经济人士三个方面的关系。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来审视政商关系,政商关系涉及政府治理体系、市场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一个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以战略思维和系统思维,进行通盘科学谋划和有序有效推进。

作者简介

姓名:杨卫敏 工作单位: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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