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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的政治:“群众”及其中国走向
2014年04月21日 00:00 来源:《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3年6期 作者:李华 字号

内容摘要:摘要:任何政治词汇都有其由来,任何政治生活也都有其机理,群众是中国政治中不容忽略的概念与角色,这不仅是因为群众一词在我们的政治话语中的频繁出现,更在于群众的产生、经久存在以及未来走向本身深刻地展现和决定了宏大而独特的中国政治。

关键词:群众;政治;中国;公民;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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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任何政治词汇都有其由来,任何政治生活也都有其机理,群众是中国政治中不容忽略的概念与角色,这不仅是因为群众一词在我们的政治话语中的频繁出现,更在于群众的产生、经久存在以及未来走向本身深刻地展现和决定了宏大而独特的中国政治。

  摘要: 民主是多数人的统治,西方现代民主政治以其独特的方式应对了大众社会到来所引发的多数人与政治之间的关系问题。近代以来,“群众”逐渐成为中国语境中对多数人最为典型的概括,中国共产党基于群众而形成的价值信仰、组织制度以及工作方式确立了其对中国社会多数人的定位、动员与领导,群众话语和群众政治逻辑也由此产生、发展并长期延续。从群众走向公民是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需要,而这一转变并非易事,群众以及群众政治仍将是中国政治中一个需要加以反思、利用乃至深化的内容。

  关键词: 多数人; 政治; 群众; 公民走向

  一、多数人与政治

  人是趋向集体生活的,与此同时,人类自身又难免分化。在迄今为止的任何社会中,都存在着少数人与多数人的分野、互动乃至对立,自人类脱离原始的共同生活起,少数人的价值、利益与权力便被不断肯定和强化,并由此形成了其对多数人的排斥和压制。从一定意义上说,某种社会中少数人与多数人的各自角色与相互关系深刻地决定了这一社会的本质属性和发展阶段,统治社会的少数人需要不断维系和强化其地位,而多数被统治者则希望摆脱少数统治者对其的羁縻; 各种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试图通过厘清和规范统治的少数与被统治的多数之间的关系来为社会输出合法性,维系社会稳定,而各种革命理论则通过对于少数人与多数人之间奴役与被奴役关系的批判和改造来推动社会的变革和发展。

  由少数人的专权走向多数人的福祉,这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又需要人类自身不断地为之奋斗,政治生活是人类实现平等自由的依凭,人类政治的根本目标就在于如何通过改造与创建,以实现政治主体的最大化与政治效益的普适性。多数人从政治生活的底层走向中心预示着人类政治从传统走向现代,从专制走向民主,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时便以充满诗意的语言颂扬现代民主的到来及其对多数人解放的价值: “身份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 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以为一个源远流长的社会运动能被一代人的努力所阻止,岂非愚蠢! ”由此,只有当一种政治规则和政治共同体形态能够吸纳而非排斥多数人,才具有了现代民主的根本内涵,传统和专制政治对于多数人疑惧的根源并不在于多数人本身的可怕与混乱,而在于无法为多数人的存在、发展和自我实现提供稳定有效的政治架构。

  二、多数人的多重面相: 西方的逻辑

  多数人的称谓林林总总,如人民、大众、群众乃至群氓等,这些称谓源自多数人在不同场合的各种角色和状态,更蕴含不同的感情色彩,即诸多贬、褒以及中性的称谓体现出不同的政治背景中对于多数人不同的价值评判。

  在西方,多数人长久以来都被冠以贬义的称谓和不良的感情色彩,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与西方传统社会中多数人所处的被动、低下地位相吻合的。民权时代的到来和大众社会的形成推动了西方思想学术界对于多数人集中、持续和深入的探讨,并由此形成了对于多数人特征更加全面而细致的总结,从柏克、托克维尔到勒庞、弗洛伊德,从加塞特、卡内提到阿伦特、曼海姆等,都对于多数人进行了诸多的分析和评判,在他们看来,多数人往往表现为缺失独立人格、非理性和情绪化、破坏性和屈从性以及道德水平低下和强烈的自我牺牲精神等。

  大众社会的到来意味着少数人与多数人各自角色与相互关系的深刻变化,而既有社会关系的变化是引发政治变革的根本原因,西方自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以来,社会中的多数人逐渐获致三重面相,即抽象和理想意义上的“人民”、法律和制度意义上的“公民”以及现实和消极意义上的“群氓”,由此,一方面,借由宗教文化赋予的平等及主体地位,作为抽象和理想意义上多数人的“人民”成为政治终极合法性的来源,“人从根本的意义上具有内在的平等性———或者至少许多人类群体是这样的,而如果这一信仰没有产生持久而广泛的影响的话,那么民主可能与柏拉图的理想国一样,就是一个哲学狂想。……我们都是平等的上帝的儿女。的确,正是基于这一信仰,洛克确立了自然状态下所有人天然平等的主张。”另一方面,现代法律和制度赋予多数人现实的公民身份,作为公民的多数人通过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参与国家政治,进而成为政治生活最基本的活动主体,“当一个国家和它的公民之间的关系呈现出广泛的、平等的、有保护的和相互制约的协商这些特点,我们就说其政权在这个程度上是民主的。”没有价值层面的理想和抽象,多数人的法律制度角色便失去了最为深刻的根基,而没有法律制度的稳定和刚性,多数人的解放理想便失去了最为可靠的依凭。由此,当西方国家政治设计和运作能够很好地诠释多数人“人民”与“公民”这两重面相必要的分离,并能够实现二者良性的过渡与融合时,作为“群氓”的多数人就变的没有那么可怕,这是西方政治走向民主与现代的基础与标志,其在美国建国的政治逻辑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美国建国精英) 从一开始就对‘人民’作了双重的界定,在作为道德整体的‘人民’和作为政治社会成员的‘人民’之间划出了一道界线,把神圣的‘人民’限定在理论和道德的层面,而不让他们进入实际的政治领域,从而顺利地把‘人民’从‘主权者’变成了‘委托人’,并最终构建了一种不必由‘人民’亲自掌握权力的‘人民政府’。……作为一个道德整体的‘人民’,乃是政治国家一切权力的来源; 而现实政治世界中的‘人民’则被视为‘愚昧而轻率的大众’,并不具备直接行使政治权力的素质和能力。”

  因此,通过对不同意义上多数人的区分以及区别对待,西方现代民主政治在价值理想、组织制度以及现实运作中很好地吸纳了多数人的解放诉求,应对了多数人的普遍参与给政治体系本身带来的冲击。社会现代化一个重要标志就在于其大众化,即人逐渐从各种传统的人身依附中解放出来,普遍以个体化方式进入资本主导下的现代市场,而民主之所以成为现代政治无法规避的核心主题,就在于其是社会大众化在政治上最为有效的应对方式。从这一意义上说,“现代化”与“西方化”在很多时候难以厘清的原因便在于西方最先经历了大众社会的到来并以自己的方式较早地完成了大众社会之上属于多数人的政治构建。当然,在西方代议民主制度下,多数人对于政治广泛而直接的参与仍旧难以实现,而诉诸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代表则往往会演变成前者对后者单方面的主导,由此,民主便背离其多数人统治的本质内涵,陷入精英主义的窠臼,“民主政治并不意味也不能意味人民真正的统治……民主政治的意思只能是: 人民有接受或拒绝将要来统治他们的人的机会。”不仅如此,虽然西方现代民主政治赋予了多数人平等的主体地位,但这在很长时期内都无法消除因社会经济层面的竞争与差异所造成的多数人受压制的普遍现实,“公民之间的不平等在所有民主国家都是一个长期而严重的问题。即使在民主国家,公民们在政治资源、根本地位和交易中明显的和隐含的不平等也非常巨大,给少数人的统治的理论提供了似是而非的支持。……由于政治不平等的长久性和严重性,这种公民本质上平等地参与政治生活的古代观念离现实仍很遥远。”此外,西方虽然最先进入现代化,但大众的觉醒、成长和自我实现仍是一个缓慢而艰巨的过程,这需要多数个体的独立及其合理的组织化,需要多数人公共意识、参与能力的有效培育,否则多数人的无能将是少数人统治的渊薮,“在整个政治生活领域,大众的这种无能几乎是一种普遍现象,这也构成了领袖权力的坚实基础。大众的这种无能为领袖提供了实践中和道德上的合理性。”

  总之,任何从传统走向现代的政治发展过程都必须应对多数人与政治之间的关系问题,从这一视角看,政治现代化路径之所以各有不同,一个重要原因便在于其对多数人不同的理解、定位和实现方式。近代以来,在中国社会、政治和历史背景下,多数人的觉醒及其实现方式有其独特性,在这一过程中,群众逐渐成为对多数人最为典型的概括,群众话语和群众政治逻辑也由此产生、发展和长期延续。

  三、作为群众的多数人: 中国的道路

  在中国政治语汇中,“人民群众”是对多数人最为基本的概括,人民群众是人民与群众的结合,比之于人民,群众往往被更为典型和广泛地运用于对多数人的指代中,如对“群众”一词的不同前缀概括出不同类型的多数人———“人民群众”、“工人群众”、“党员群众”等,而对“群众”一词的不同后缀则体现出多数人的各种要求———“群众利益”、“群众呼声”、“群众监督”等,因此,“群众是一个普通名词,已经被人们用得烂熟了。”中国政治中的群众总是作为与党对应又无法与之隔离的主体出现的,并由此引申出诸如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群众观点以及群众路线等重要且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概念,借由这些概念的现实运用及影响,“群众”一词逐渐具备了比“人民”一词更为多样的内涵,也更深刻地融入到人们的政治意识乃至日常思维中去了。从文字意义上说,“群众”即多、多数,其中“群”最初是指动物的多数,而“众”则指人的多数,如《国语·周语》中便有: “夫兽三为群,人三为众”之说。而要理解群众何以从传统的意义走向现代的内涵,群众如何成为中国政治中对多数人最典型的概括,就必须考察中国自近代以来,尤其是中国共产党主导下的政治变革和发展历程。

  传统中国君权政治的合法性源自天授,儒家的民本思想作为对君主、官僚权威的一种补充和制约本身反映出底层民众与政治之间是隔绝的,作为少数的君主以及士绅阶层构成了中国传统政治的主体。辛亥革命推翻了君权,底层民众由此逐渐从历史被遗忘的角落进入政治舞台,并进而取代“天”成为政治权威及其合法性的最终来源,“辛亥革命之后,中国再不是以前的中国了,辛亥革命是现代型的政治革命,它突破了二千年朝代更迭的政治格局。……在意识形态上,‘民权’取代了‘王权’,民权理论取代了‘天命说’作为政治秩序合法性与正当性的基础。”传统帝制覆灭后深入人心的民主共和理念及具体的政治制度设计体现并迎合了中国政治现代化过程中多数人觉醒及其主体地位逐渐确立的现实,此外,受俄国社会主义革命的影响,孙中山先生还看到了西方社会中多数人政治上平等与社会现实中不平等之间存在的深刻矛盾,并试图通过对西方现代化进程的批判性超越来规避和解决这一问题,“孙中山在新三民主义时期中,对资产阶级民主的种种弊病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他针对西方资产阶级议会的虚伪性质,提出‘政权非少数可得而私’的思想,……孙中山已不满足于资产阶级代议政治,对进一步真正扩大人民自己的权力十分重视。”当然,无论是辛亥革命所开启的民主共和进程还是孙中山先生对于西方现代民主弊端的超越设想,都难以完成,在辛亥革命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近代中国虽然从思想价值层面来看是一个民意觉醒和勃发的时代,但其在这一过程中并没有确立一种稳定的政治社会秩序与统一的国家政权体系,以实现对于社会中多数人的吸纳及其主体地位的有效保障。

  在近代中国大众觉醒的历史背景下,能否迎合多数人的解放诉求成为任何政治理论和政治力量都必须面对的根本问题,“在一种非常普遍的意义上,对于群众政治行为的必要性及其应当采取的形式,中国的激进哲学家们有着相当一致的观点。……每一种方案都要求唤醒中国人民。”继孙中山先生之后,中国共产党从马克思主义出发,逐渐承担并最终完成了这一历史使命,作为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无论是从价值理想还是从自身的生存发展来看,都需要从作为少数人的团体走向多数人,谋求对多数人的组织动员和领导,进而最终实现对多数人的解放。底层农民是中国社会中最广大的群体,也是决定近代中国历史走向最重要的力量,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中国共产党最需要深入和领导的群众便是作为中国社会中多数人的农民,“我们说领导关系,上下左右关系,……主要是同农民的关系。因之,我们的作风,领导方法,……主要是同农民的关系问题。”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代表和主导中国近代以来的政治现代化进程,就在于其通过自身意识形态和组织力量,实现了对中国社会中多数农民群众的动员和吸纳,“中国政党以它的严密的组织和逐渐强大的组织能力,去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参与政治,……这是共产党战胜国民党的最根本的原因。”由此,中国共产党对于农民群众的领导赋予并体现了其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而党对农民群众的领导较之于其对城市无产阶级的代表则更为现实,也更为重要,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和俄国社会主义革命经验的中国化,“许多人坚持认为列宁本人为共产党与它所设想的阶级基础———产业工人阶级完全分离的可能性打开了大门。然而,虽然列宁打开了大门,但是恰恰是毛泽东迫于中国的情况,实践了它。” 当然,伴随着中国共产党从革命走向执政以及中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中国政治中群众的指代和内涵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扩展,而党在革命时期应对农民群众的一系列做法亦已被总结和凝练为有效的历史、制度经验,继续在新时期被加以阐发和运用。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走向群众过程中最重要,也是最为独特的理论成果,就其与群众的关系而言,中国共产党在塑造自身精英角色的同时推崇群众的主体地位,而通过党的群众路线,这种精英与大众的关系得到了辩证法式的论证和统一。具体而言,群众的社会历史主体地位要求党员干部尊重群众,贴近群众,而群众的现实性与劣根性则需要党员干部的改造和引导,“只有领导骨干的积极性,而无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相结合,便将成为少数人的空忙。但如果只有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而无有力的领导骨干去恰当地组织群众的积极性,则群众积极性既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走向正确的方向和提到高级的程度。”这样,党与群众在现实政治中进行着持续的互动,这种互动同时也是二者的相互制约,在这一互动和制约中,党实现了对于群众的唤醒与动员,同时,党员干部也因“走群众路线”的纪律性要求,通过不断的自身改造以保持先进本质。

  由此,中国共产党借由群众路线实现了其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界定与权衡,党领导群众依靠的是其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的党员干部,而凭借的方式则往往是各种群众运动,即群众通过各种类型、程度的运动被整合与动员起来,经由党的领导,进入政治过程。现实来看,群众作为多数人,尤其是被运动起来的多数人往往是难以驾驭的,这就为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中国政治背景下,群众狂热及其运动的破坏性源于党与群众之间既有的互动、制约关系被打破,从而使党不仅不能驾驭群众,反而被群众运动所冲击。失序的群众运动不是中国社会中多数人参与政治的应有方式,其更会带来政治生活本身的混乱,这一问题在文化大革命中体现的尤为突出,“‘文化大革命’名义上是直接依靠群众,实际上既是脱离了党的组织,又脱离了广大群众。运动开始后,党的各级组织普遍受到冲击并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批判和斗争,广大党员被停止了组织生活,党长期依靠的许多积极分子和基本群众受到排斥。”当然,如果走入另一个极端,以党的领导压制乃至取代多数人对于政治的参与要求,亦违背了群众路线所体现的平衡关系,更脱离了现代民主政治的本质内涵,“有些同志……不把政治工作看作是群众工作,不从群众观点出发,不采取群众路线,不组织群众行动,宁愿将政治工作锁在狭隘的圈子里,只有少数政治工作人员在做,在忙,广大群众却在那里闲着。……在这种情形下,我们的政治工作,就变成了少数人脱离群众而孤立起来的所谓‘工作’。”总之,中国共产党不应成为群众与政治之间的障碍物,相反,作为中国政治的核心领导力量,党存在的意义就在于使群众真正成为政治生活的主体,使政治能够更切实地贴近和回归多数人,这也就意味着中国共产党不能如一般意义上的政党那样仅仅作为社会中一部分人的政治参与工具存在,而应成为中国社会中尽可能多数人的代表。

  四、难以绕过的群众

  在现有的学术讨论中,群众往往被用来与臣民、公民等角色和概念相比较,其结论主要是视群众为臣民向公民过渡过程中所产生的非正常现象,由此,群众应与臣民一道,被公民角色和概念替代。 然而必须看到,中国社会中的多数人通过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确认了自己的角色与存在方式,中国共产党的成功源自其对群众的唤醒和动员,源自其将作为群众的多数人引入政治过程,从而迎合了中国近代以来政治现代化与民主化的转型要求,因此,群众角色在中国政治中的长期存在,既有其历史原因,又有其阶段性价值,“‘群众’概念的流行及其流行方式从一个侧面表明,它是与政治现实高度耦合的政治概念。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个非常普通的政治术语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具典型意义的政治文化符号之一,它凝聚着非常丰富的政治文化内涵,反映着鲜明的政治特征。”从这一意义上说,中国政治中的群众角色难以被轻易抛弃和绕过,具体而言:

  首先,臣民、群众与公民之间或许没有概念本身所体现出的那种明确而深刻的差异,使臣民、群众与公民区分开来的并不是这些概念本身,而是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及其不同需要,现实的政治转型远没有单纯的政治概念转换来的那么简单轻易。由此,真正推动群众到公民的递进转化,需要以中国政治体制的深刻改革为前提,没有以公民为主体的政治规则体系和政治运作程序,对现代公民和培育和塑造便无法真正实现。

  其次,公民概念和身份渊源于西方,“公民身份起源于西方特殊的文化和结构条件下,因此,它或许并非一个普遍性的概念。……‘公民身份’却仅仅是自由主义和民主理论的基本概念工具。”西方社会中的公民传统往往是与城邦及城市联系在一起的,西方现代公民身份从民主制度的角度看,是追求平等的政治与追求效率的市场之间的一种权衡因子,即公民在国家政治中平等的主体地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其社会市场层面能力的不平等; 从价值的视角看,成为公民是西方社会中人的一个根本存方式,即从个体、抽象性的存在到公共、政治性的存在构成了人之为人的实现过程; 从现实层面看,西方民主政治运作以成熟的现代公民为基础,借由选举、结社及言论等具体的政治参与方式所实现的公民权利也因此构成民主政治运作最重要的主题。在理论上将臣民、群众与公民进行明确区分进而期许这一递进关系是对西方政治发展经验的认可与借鉴,但中国历史传统中并无公民政治的基因,由传统的臣民走向近代的群众在一定时期内契合了中国政治转型的现实需要,由此,仅仅关注西方公民理论、概念和角色,而忽略从西方政治、社会历史中审视其成长过程和独特意义,进而在无视中国政治条件和需要的背景下将从群众到公民的转变视为理所当然乃至必然,则难免过于简单化,“在所有现代社会,公民权观念和群众观念通常都把国家和社会联系起来,至少在纸面上是如此。但在它们的出发点上,在它们对某一种或其他联系形式的强调上,各个社会之间有所不同。这些区别产生了不同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发展模式……”走向民主与现代化的中国政治当然需要培育现代公民,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亦具有现代公民成长的现实基础,但走向公民,必须绕过群众,即必须从客观直面群众的缘起、现实与走向出发,才能真正培育和塑造公民,中国政治中的现代公民是由群众中分离和成长出来的,中国现代公民的成长道路也因群众政治的深刻影响而显示出其独特性。

  再次,如前所述,西方政治现代化过程通过将多数人划分为抽象和理想意义上的“人民”、法律和制度意义上的“公民”以及现实和消极意义上的“群氓”,进而既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多数人在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又规避了多数人对于政治的冲击风险。在中国政治中,作为多数人的群众既具有历史和理想意义上的主体地位,其同时又是现实政治———尤其是政治运动的参与者,群众的理想、现实角色之间因而缺乏明确的划分,由此,没有现代公民角色、身份的承载,群众的主体性价值往往失之空泛; 而缺乏现代公民所具有的明确权责,群众对于政治的参与要么无序,要么无效。当然,在理想与现实的群众之间培育现代公民这一中介则是十分困难的,中国政治中生成的现代公民往往具有群众的某些特征,甚至依附于群众概念和角色,“人们似乎并没有意识到,在我们力图引进公民观念的同时,这样一种外来的符号的本来涵义,已经被我们同化和改造了。这种同化和改造就是用‘群众’来理解‘公民’,用‘公民’去比附于‘群众’,导致以群众观为核心的政治文化代替了以公民观为核心的政治文化。尽管,有时我们也使用‘公民’一词,但并不是在其本来的意义上使用的,实际上已被赋予了‘群众’的涵义。”不仅如此,西方政治现代化对于多数人应对方式体现的是全面而深刻的政治构想,这一理论构想是通过具体的政治制度设计和不断的现实努力逐渐落实的,因此,在中国政治的群众理想角色与现实角色之间培育公民这一中介不仅关涉公民本身,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设计,其需要从中国群众政治的形成历程与内在逻辑出发,需要经由长期的政治改革才能完成。

  最后,在这样一个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人的沟通、组织甚至存在方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借助新的信息网络手段,作为“网民”的社会人能够更直接有效地参与政治生活,然而,新的科技手段是一把双刃剑,其既能够培植现代公民精神,又不免会削弱我们对公民的理想期许。现代信息网络在现实社会不断个体化的同时将人们以另一种方式整合起来,从构成和行为方式而言,“网民”与群众非常相似,即都是在消弭个体的基础上构成多数,个体以融入群体的方式实现自身存在,由此,网民和群众都需要被引导,进而在不断进行的活动与运动中以缺乏责任的行为进行简单而盲目的跟从,以此彰显其力量和价值,“网络群体并非‘理性’个体的相加,互联网的讨论和议事缺少理性,而且在这个空间,理性没有召唤力。同广场演说一样,往往激烈的言辞,诉诸情感和叛逆才能获得呼应,因此,网上舆论只是陌生人聚集的广场,解构有余,建构不足。”因此,我们在希冀网络的参与可以与公民权的成长相辅相成时,也不应忽略基于信息网络所形成的多数人的广泛参与在很多时候并没有摆脱群众的基本特质,我们试图在发展的视角下将臣民、群众与公民之间递进的角色转化视为理所当然时,不可以忽略推动公民政治成长的现代化力量本身的局限性乃至破坏性。

  结 语

  任何政治词汇都有其由来,任何政治生活也都有其机理,群众是中国政治中不容忽略的概念与角色,这不仅是因为群众一词在我们的政治话语中的频繁出现,更在于群众的产生、经久存在以及未来走向本身深刻地展现和决定了宏大而独特的中国政治。西方经验是我们反思中国政治的借镜,但中国政治的独特现象与历史更需要研究者抛弃理所当然与意气用事的心态,对于群众及其久已存在的弊端,与其报以憎恶,不如诉诸冷静客观的学术努力; 与其从抛弃群众出发描绘中国未来政治的理想蓝图,不如从直面群众出发构建中国政治的现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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