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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启动 处级以上官员无资格候选
2015年01月08日 08:55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刘欢 字号

内容摘要: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2015年院士增选工作元旦已经启动,这是继去年两院院士大会修订章程后首次增选院士。

关键词:院士;资格;官员;候选人;提名

作者简介:

    处级以上官员无资格候选院士

 

  北京日报讯(记者 刘欢)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2015年院士增选工作元旦已经启动,这是继去年两院院士大会修订章程后首次增选院士。两院对院士候选人提名、选举流程等进行改革,明确提出,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此次增选,候选人的提名渠道将进行削减。中科院院士候选人由院士和有关学术团体推荐,学部主席团可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设立候选人特别推荐小组,该院不受理本人申请。工程院的候选人可通过院士提名(包括院士组成的特别提名小组提名)或有关学术团体提名,工程院不受理多渠道提名,不受理个人申请。依据工程院的规定,每次增选,每位院士至多可提名3位候选人,院士须对提名行为负责。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科学院关于组织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中,同时提到“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此次增选,还特别注重候选人的年轻化,首次将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上限由原先的70岁下调至65岁。同时要求要特别注意推选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候选人中60岁(含60岁)以下的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

  此前,两院院士候选人的评审和选举由各学部组织院士进行。今年,两院均增加了全体院士终选环节。依据两院规定,增选过程中,院士不得泄露评审选举信息,特别是有关候选人的讨论、评价和投票表决结果等情况。不得收受候选人、身边人员及其单位、部门赠送的任何礼品、礼金,如有违反,在学部范围内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当次评审和选举权,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涉嫌严重违纪的,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或撤销其院士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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