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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消费的伦理关怀及其意义
2017年11月27日 07:56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陈桂蓉 字号

内容摘要:适度消费,是经济伦理的微观命题,指的是对主体消耗生活资料行为的伦理关怀和规范。增加物质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消费,不仅可以推动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生产效率的提高,而且可以促进社会分工和劳动就业。甚至鼓励消费、扩大消费也是经济规律所使然。然而,经济活动的主体(含个人和组织)消费什么及如何消费,却不仅关乎社会再生产的内循环链条的运行,而且关乎经济与社会其他领域的外循环的运行。适度消费,便是从经济伦理的角度,对主体消费行为给予的一种科学与道德的规定。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的平衡,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第一,倡导合理、正当的物质消费,反对因盲目、虚荣、纵欲而导致的拜物教和消费畸形.

关键词:适度消费;经济规律;精神消费;道德;物质消费;消费行为;伦理;生活资料;需要;生产

作者简介:

  适度消费,是经济伦理的微观命题,指的是对主体消耗生活资料行为的伦理关怀和规范。消费是社会生产过程和经济活动的重要环节,是社会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动力。增加物质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消费,不仅可以推动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生产效率的提高,而且可以促进社会分工和劳动就业。因此,消费活动本身是经济规律的内在要求。甚至鼓励消费、扩大消费也是经济规律所使然。 然而,经济活动的主体(含个人和组织)消费什么及如何消费,却不仅关乎社会再生产的内循环链条的运行,而且关乎经济与社会其他领域的外循环的运行。适度消费,便是从经济伦理的角度,对主体消费行为给予的一种科学与道德的规定。

  适度消费,“度”的把握至关重要。从理论上说,“度”指的是消费水平和结构应与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社会生产水平相适应。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度”,就是国情及当下实际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环境状况;对于个人或家庭来说,“度”,就是其可支配的收入(含目前可支配收入和未来预期收入)。所以,适度消费,就是量入为出的消费方式和消费模式。

  适度消费,除了具有符合经济规律的科学价值外,其道德价值何在?对此,笔者的认识有三。

  有利于资源的节约和保护 

  从前者看,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是实现人与自然生态平衡的前提。我国资源“红灯”早已亮起,石油、土地、电力、水源等重要资源普遍短缺。对资源(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费和使用应体现人在自然界中的道义担当,即以崇尚节俭,反对奢侈与浪费为原则。如对水、电、天然气等有限公共产品的消费,不能有钱就任性。过度使用或浪费将使紧缺的资源雪上加霜,造成人与自然的生态失衡。再如对奢侈品的生产与消费也须有度。不少奢侈品像红木、裘皮、玉石等就直接取之于自然界的稀缺资源。在消费已不仅是满足温饱之需而成为彰显身份的一种标识的当下,一些人为了博得“好名声”而进行奢侈的、非必要的消费,就不能免于浪费。节俭是一种美德,它通过对主体需求或欲望的合理节制,使得对社会资源的利用能够达到最大化、最优化。还可以协调资源贫富不均的社会不公现象,实现资源配置的公平。亚当·斯密认为资本的积累离不开节俭。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勤俭节约的传统。然而在市场经济发展、物质产品丰富的今天,有人将节俭视为吝啬保守,将奢侈浪费等同于潇洒开放。其实古人早就区分了“俭”与“吝”的界限,提出俭而不吝的观点。“可俭而不可吝也。俭者,省约为礼之谓也;吝者,穷急不恤之谓也”。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中长期战略任务。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既能直接改善人类与自然的日趋紧张的关系,促进与自然界的协调发展,又能妥善协调不同社会群体的生态利益,实现共享发展。

  突显人作为社会存在物的本质属性 

  整个社会的消费活动,应体现消费者权利的充分张扬与他们承担相应义务的一致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个人或组织有权根据其需要和喜好选择消费内容、种类、方式等,但这种选择又不是绝对自由的,它必须以不侵占或不损害他人对同类消费的需求为前提;以社会消费链条的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如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当富人以囤积房源为乐事,就势必造成房源的短缺和房价的上涨,势必剥夺无房者的购房刚需。又如,旅游是当今国人日渐时尚的消费形式。但对目的地商品的疯狂抢购造成货源匮乏、物价高抬,就侵害了当地人的消费利益;对目的地景物的任意涂鸦、破坏,就损害了其他旅游者的观赏利益。组织或集团的消费也是如此。一个企业在生产环节对原材料、配件的购买,必须保障流通环节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劣质、低价的货源导致的商品不合格势必威胁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消费者的利益都需要得到尊重。20世纪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在研究市场经济与效率问题时有一种观点,即自由市场经济并不能自发保证效率。一个有效率的自由市场制度除了需要有效的产权和法律制度外,还需要在市场活动的人具有诚实、正直、合作、公平和正义等良好的道德品质。一般而言,市场经济对在其中从事活动的经济主体所要求的相应道德素质最基本的有两点:一是公正;二是尊重公共规则。公正,其核心是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尊重公共规则,就是对社会的约束性规范体系必须敬重。适度消费,作为对每一消费者的道德关怀,突显的也就是这两点。它反映人的社会关系本质。

  有利物质与精神消费的平衡 

  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的平衡,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必然带来消费需求层次的提高和结构的变化。改革开放近40年,随着中国的经济腾飞,国人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结构已然发生了重大变迁。美食、运动、教育、社交、养生、古玩、旅游观光、艺术鉴赏、展示自我等物质与精神的多元需求相互交织。不但物质消费的水准提高了,而且精神消费的比重增大了。“互联网+”更是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带来前所未有的变革。在崇尚网购、推进“无现金支付”的当下,人们不仅共享着消费的便捷和乐趣,而且扩充着消费的边界和层次。保持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在动态中的平衡发展,是社会良性运行的前提,也是人性不断丰富发展的表征。人的本质、人的需要总是随着历史的脚步走向新的生成。人的主体性也在不断丰富中变化着。不同消费者在物质与精神的消费张力中表现着自己的主体性程度。当有些人把能够占用被别人赋予象征性意义的东西视为精神需要时,这种需要并非出于内生,而是产生了消费主体异化。因此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最终目的、提升人性的品质,我们必须引导人们在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之间保持平衡状态。第一,倡导合理、正当的物质消费,反对因盲目、虚荣、纵欲而导致的拜物教和消费畸形;第二,倡导积极、健康的精神消费,丰富反映时代精神的文化生活,反对和抵制消极、低俗、愚昧的娱乐消费内容。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的消费,人们的消费行为,体现其价值观。正像“需要”“喜欢”的消费动机未必就是合理的一样,适度消费之“度”,也应当以“合法”“健康”“文明”为标尺。

 

  (作者为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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