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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发表网络文学作品作者须实名注册
2015年01月09日 08:29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中新 字号

内容摘要: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消息,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了网络文学作品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并提出建立健全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实名注册、责任编辑及出版单位署名等管理制度。

关键词:实名;网络文学作品;注册;网络文学;广电总局

作者简介:

  广电总局发文规范网络文学 责编应署名

  发表网络文学作品作者须实名注册

 

  广州日报讯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消息,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了网络文学作品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并提出建立健全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实名注册、责任编辑及出版单位署名等管理制度。

  《意见》强调,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需把握正确导向、健全编辑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作品管理制度。

  在健全编辑管理机制条例下,《意见》指出,完善网络文学编辑人员管理机制,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实名注册、责任编辑及出版单位署名等管理制度。

  《意见》还强调,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网络文学发展的扶持,加大对优质原创内容支持;完善相关出版基金和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积极推动网络文学出版等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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