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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资助初创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
2017年12月22日 09:17 来源:新华网 作者:魏蒙 字号

内容摘要:广东省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1日披露,根据该市最新出台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该市对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创办的初创小微企业,可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纳税等因素,发放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综合资助”。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资助;就业创业;珠海市;创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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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广州12月21日电(记者 魏蒙)广东省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1日披露,根据该市最新出台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该市对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创办的初创小微企业,可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纳税等因素,发放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综合资助”。

  此前,对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该市已根据场地面积和入孵企业规模,给予20万、35万、50万的建设扶持经费。为推动该市孵化基地建设上规模、上水平,新政策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扶持经费。

  以往,人才租房补贴对象范围只限于经认定的市、区创业孵化基地初创企业招用的博士、硕士和紧缺高技能人才。为支持孵化基地内初创小微企业招纳人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新政策将人才租房补贴对象扩大到毕业3年内普通高校毕业,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最长2年。

  此外,新政策将举办大型创业主题活动补贴的对象范围,也由在珠高校扩大到本市创业服务机构,每项活动补贴总额最高10万元。同时,支持在珠高校设立公共就业创业指导站,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标准按每年在校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每人3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每个高校每年最高补助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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