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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将重点监管交通违法等严重失信个人
2017年11月03日 14:00 来源:央广网 作者:迟嵩 杨桐波 何溯源 字号

内容摘要:央广网哈尔滨11月 3日消息(记者迟嵩哈尔滨台杨桐波何溯源)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哈尔滨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11月 1日印发。方案提出,将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对其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以互联网、邮寄递送、电信、金融账户等领域为重点,推进建立实名登记制度,为准确采集个人诚信记录奠定基础。以公务员、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

关键词:信用;记录;电信;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公民;哈尔滨台;何溯源;采集;个人诚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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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哈尔滨11月3日消息(记者迟嵩 哈尔滨台杨桐波 何溯源)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哈尔滨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11月1日印发。方案提出,将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对其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尽力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建立征信机构及相关人员信用档案和违规经营“黑名单”制度。对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互联网企业、大数据公司、移动应用程序开发企业实施重点监控,规范其个人信息采集、提供和使用等行为。

  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推进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持续开展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以互联网、邮寄递送、电信、金融账户等领域为重点,推进建立实名登记制度,为准确采集个人诚信记录奠定基础。

  以公务员、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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