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贵州燃煤发电上网电价上调1.52分
2017年08月01日 16:35 来源:新华社 作者:潘德鑫 字号

内容摘要:贵州省发改委近日下文,明确贵州统调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

关键词:贵州;调整;标杆上网电价;发改委;输配电

作者简介:

  新华社贵阳8月1日电(记者 潘德鑫)贵州省发改委近日下文,明确贵州统调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52分(含税)。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515元(含脱硫、脱销、除尘电价0.0336元)。

  根据贵州发改委《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部分政府性基金附加标准也作出了调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从每千瓦时0.4分调整为0.3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居民生活用电征收标准从每千瓦时0.56分调整为0.42分,其他各类用电从0.63分调整为0.47分;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为推进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贵州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市场化方式自主确定,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含线损)收取过网费。

  在不改变电网企业输配电价准许收入的前提下,贵州将利用其它电价空间,对余下监管周期一般工商业、较低电压等级(35千伏及以下)大工业用户输配电价标准进行调整。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张赛)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