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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17年07月12日 16:16 来源:新华社 作者:邬慧颖 字号

内容摘要: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了解到,江西省决定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其期限从今年1月1日起计算,预计该省将有295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中受益。

关键词:退休人员;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江西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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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南昌7月12日电(记者邬慧颖)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了解到,江西省决定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其期限从今年1月1日起计算,预计该省将有295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中受益。

  江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江西省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今年江西省调整的人员范围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总体调整水平按略高于江西省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8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

  挂钩调整办法有所不同。企业与缴费年限挂钩,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机关事业单位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3.2%增加。

  对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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