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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可通过债权计划投资重大工程
2017年05月23日 17:01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人民日报北京5月 22日电(记者曲哲涵)近日,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投资重大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对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重大工程。其中,债权投资计划投资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重大工程,且偿债主体具有AAA级长期信用级别的,可免于信用增级。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水利、能源、交通以及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投资规模大,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强,简化投资流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扩大有效投资。

关键词:区域经济;债权投资计划;中国保监会;曲哲涵;保险资金;带动作用;发展战略;高新技术;主管部门;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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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北京5月22日电 (记者 曲哲涵)近日,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投资重大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对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重大工程。

  《通知》明确,对于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形式投资重大工程,监管部门将优化增信安排。其中,债权投资计划投资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重大工程,且偿债主体具有AAA级长期信用级别的,可免于信用增级。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水利、能源、交通以及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投资规模大,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强,简化投资流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扩大有效投资。此外,对投资“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工程的债权投资计划,监管部门将建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及注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满足重大工程融资时间紧、效率要求高的需求。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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