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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清明小长假未发生较大以上伤亡火灾
2017年04月05日 13: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刘文华 字号

内容摘要:中新网4月 5日电据公安部网站消息,清明节期间,全国共发生火灾3351起,死亡10人,未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火灾形势平稳。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共参加灭火救援行动8164起,出动官兵9.2万人次,抢救遇险被困群众745名。清明节期间,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密切配合民政、文物、宗教、旅游、森林防火等部门,对公墓、陵园、寺庙等祭祀场所开展联合检查,督促重要祭祀场所、大型祭祀活动、旅游景区落实值守力量,加强防火巡查和野外用火行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集中祭扫区、大型祭祀活动场所的熟悉演练,并在祭祀重点场所、区域部署消防执勤力量,实施流动执勤。在墓地、陵园等祭扫集中区域设立流动执勤点3413个,出动车辆3943辆、官兵2.1万人,确保了祭扫集中区域消防安全。

关键词:火灾;出动官兵;9.2万;全国公安消防部队;灭火;祭祀;陵园;救援;集中;抢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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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5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清明节期间,全国共发生火灾3351起,死亡10人,未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火灾形势平稳。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共参加灭火救援行动8164起,出动官兵9.2万人次,抢救遇险被困群众745名。

  清明节期间,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密切配合民政、文物、宗教、旅游、森林防火等部门,对公墓、陵园、寺庙等祭祀场所开展联合检查,督促重要祭祀场所、大型祭祀活动、旅游景区落实值守力量,加强防火巡查和野外用火行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会同国资、工信、安监等部门,集中约谈本地区大型石化企业负责人,研究防控措施,严防石化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清明节期间,各地共派出检查组1.4万余个,检查单位5.3万余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7.3万余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单位199家。

  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强化清明节防火宣传教育,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密集发布警示信息;通过消防微博、微信平台,向目标人群推送安全焚烧香纸烛、大风天避免野外用火等常识;在公墓、陵园、寺庙和集中祭扫场所设立消防宣传点,发放宣传单,提示安全用火和安全燃放爆竹。清明节期间,各地共开展消防宣传活动1.7万余次,发放宣传材料459万余份,发送消防提示短信1870万余条。

  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集中祭扫区、大型祭祀活动场所的熟悉演练,并在祭祀重点场所、区域部署消防执勤力量,实施流动执勤;与当地林业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协助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清明节期间,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共参加灭火救援行动8164起,出动车辆1.7万辆次,出动官兵9.2万人次,抢救遇险被困群众745名;在墓地、陵园等祭扫集中区域设立流动执勤点3413个,出动车辆3943辆、官兵2.1万人,确保了祭扫集中区域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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