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目前, 《办法》实施已有一个月,互联网广告监管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关键词:互联网广告;监管;盲区;广告;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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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监管如何扫除盲区
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付费搜索结果应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9月1日,备受关注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目前,《办法》实施已有一个月,互联网广告监管取得了怎样的成效?是否还存有盲区?这些盲区应如何扫除?
付费搜索告别“野蛮生长”
作为互联网广告的一项重要内容,一度被推到风口浪尖的付费搜索如今是否得到了有效监管?为验证监管效果,记者分别在360搜索和百度搜索中输入关键词“上海迪士尼”,尽管搜索结果中除了上海迪士尼的官方网站外仍有许多借上海迪士尼推广的其他条目,但此前这类条目右下方标注的“商业推广”如今均已被“广告”二字所替代。随后,记者又分别在这两个搜索平台输入“北京协和医院”的关键词,弹出的搜索结果排位第一的均为官方网站,此前靠付费买搜索、使得搜索结果页面充斥着许多不相关的医院链接的乱象也不见踪影。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9月1日《办法》实施开始,弹出广告、付费搜索广告等行为得到了有效监管,尤其是付费搜索广告有了明确的广告标识,消费者可以很好地辨别。
据介绍,从9月1日到现在,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共监测互联网广告104万条次,发现违法广告8279条次。而2015年监测的385万条次互联网广告中,涉嫌违法广告10.6万条次。目前,重点地区、重点网站和重点领域的互联网广告的监测违法率较低,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总体良好。
微博微信广告“任性”依旧
在付费搜索不再“野蛮生长”的同时,微博微信广告却“任性”依旧。微信朋友圈微商、代购广告依然我行我素,微博上许多大V、网红推荐产品丝毫不见收敛,一些公众号仍在不动声色地推送广告,最近兴起的网络直播更是时常见到广告的“身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