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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打破入额法官检察官终身制
2016年07月19日 11:19 来源:新华社 作者:黄安琪 字号

内容摘要:上海是中央确定的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和以往参照公务员的考核体系相比,司改后的考核体系更加符合司法规律,也给我们已入额的法官以工作压力和动力。

关键词:司法体制改革;上海;阶段性成效;终身制;法官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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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上海7月19日电 题: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打破入额法官检察官终身制

  新华社记者 黄安琪

  上海是中央确定的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2014年6月,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两年来,上海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于法有据、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动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员额给年轻人空间 一线办案力量增加

  作为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地区,上海率先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初步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目前,上海市法院入额法官总数为2242人,占总编制数的24.9%;上海市检察院入额检察官有1495人,占队伍编制总数的26.7%。

  员额制改革后,上海市法院配置到司法一线的法官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1.4%,主要办案部门的法官实有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7.6%。法官队伍结构也得到优化,入额法官中45岁以下中青年骨干比例提高4.1%,硕士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4%,平均从事司法工作年限18年。

  上海市检察院一线办案部门检察官的配备比例由改革前的57.2%上升到70.6%。检察官硕士以上学位占39.8%,平均年龄44.5岁,比改革前下降3岁。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审判员李岳今年34岁,她有幸成为上海首批入额法官。她坦言:“这次司法改革确实考虑到我们年轻人的利益,也是凭实力上岗。在闵行法院,有一些审判员没有入额。由于多年没有在一线办案,一些二线部门老资历的审判员主动选择留在综合岗位。此外,在笔试和面试关,也有老资格的审判员被遴选下来。”

  审批少了担子重了 百余名法官实现“一方退出”

  通过改革,司法系统长期存在的行政化问题也在得到解决。在上海法院,法官的审判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如改革后院长、庭长不再签发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全市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为99.9%,依法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为0.1%。上海还健全完善“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和“一方退出”机制,目前上海法院配偶和子女是律师的103名法官已按规定全部实现“一方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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