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5年,福建全省12条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为优, 9个设区城市、平潭实验区、14个县级市、43个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97.3%、76.6%、100%、99.9%。2015年福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全省23个城市空气质量按GB3095-1996标准评价均达到或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天数占比99.5%。作为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福建着力先行先试,近年来,福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将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提升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由省委书记、省长在今年全省“两会”期间与各地党政主要领导签订,强化责任落实。
关键词:福建;森林覆盖率;环境质量;空气质量;达标;水质;环境问题;保持;环境违法案件;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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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国首位
央广网福州6月3日消息(记者张子亚)今日从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福建全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是水、大气、生态全优的省份之一。2015年,全省12条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为优,森林覆盖率65.95%,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2015年,福建全省12条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为优,9个设区城市、平潭实验区、14个县级市、43个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97.3%、76.6%、100%、99.9%。
据福建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许碧瑞介绍,今年头4个月,12条主要河流水质继续保持为优,Ⅰ~Ⅲ类水质占比93.7%,比上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全省市、县119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98.3%。
2015年福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全省23个城市空气质量按GB3095-1996标准评价均达到或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天数占比99.5%。其中福州、厦门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比分别为96.4%、99.2%,许碧瑞说,今年头4个月,全省已有68个城市和县城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5.2%,其中9个设区城市和平潭实验区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6.4%,比上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
全面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比2014年减排3.2%、4.7%、5.1%、7.9%,完成年度分别减排1%、0.5%、持平、1%的任务;且分别比2010年减排12.4%、12.4%、14.1%、15.3%,全面实现“十二五”分别减排6.3%、8.4%、7%、8.6%的目标。
电力行业在提前完成“十二五”脱硫脱硝任务的基础上实施节能环保提标改造,钢铁、玻璃行业已全面脱硫,水泥行业已全面脱硝。造纸、印染、合成氨等重点涉水行业基本完成废水深度治理。全省建成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137座,其中市县污水处理厂96座。
福建在保护生态问题上绝不含糊,对破坏环境的企业和个人坚决说“不”。近年来福建采取一系列切实举措,铁拳出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3年6月以来,福建各级环保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65个。2015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3192个,今年一季度立案处罚案件381个,其中执行新法新规案件247个,包括涉嫌污染犯罪28个、行政拘留28个等。
去年9~10月和今年1月,环保、公安先后联合开展以打击重金属、危险废物污染为主要内容的“清水蓝天”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了1053个环境违法案件,包括涉嫌污染犯罪104个、行政拘留200个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久拖不决、污染严重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此外,通过挂牌督办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2015年全省共挂牌督办467个,其中省级挂牌督办7批280个,大部分已整改到位并解除挂牌,今年来省级又挂牌督办1批75个。同时开展环境隐患专项检查,2015年以来省级已通报7批135个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问题,已有74个基本完成整改。
作为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福建着力先行先试,近年来,福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将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提升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由省委书记、省长在今年全省“两会”期间与各地党政主要领导签订,强化责任落实;建立环保季度督查通报制度,把各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省政府季度经济分析会内容重点通报督查。此外,创新市场驱动机制,扎实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促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完善生态补偿办法,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绿色信贷、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试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