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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等八部门将严打“网络医托”“号贩子”
2016年05月04日 15:16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汪丹 字号

内容摘要:北京晚报讯(京报集团记者汪丹)为打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竞价排名等行为,国家卫计委将联合中央综治办、中央网信办、军委后勤保障部等7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规范医疗机构广告宣传。国家卫计委透露, 6月底前,各省确定重点医院列入挂账整治名单,锁定经常在重点医院及周边活动的“号贩子”目标人群,制定全省统一的行动方案。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发布医疗广告,其内容必须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内容一致,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以及涉嫌“网络医托”的互联网企业。对采取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揽病人的医疗机构,探索进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加强惩戒。

关键词:贩子;国家卫计委;网络医托;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军委后勤保障部;重点医院;整治;行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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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晚报讯(京报集团记者汪丹)为打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竞价排名等行为,国家卫计委将联合中央综治办、中央网信办、军委后勤保障部等7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规范医疗机构广告宣传。

  记者了解到,“网络医托”大致有两种拉拢患者的途径,一是公司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定位添加患者,介绍其去合作医院;二是医院通过付费给百度、搜狗等搜索引擎,竞价获得靠前排名,从而吸引患者。

  国家卫计委透露,6月底前,各省确定重点医院列入挂账整治名单,锁定经常在重点医院及周边活动的“号贩子”目标人群,制定全省统一的行动方案。

  7月至10月,各重点医院所在地公安机关每月组织一次打击“号贩子”行动,发现存在幕后组织、涉黑涉恶、内外勾结等性质的违法犯罪线索,实施重点打击。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发布医疗广告,其内容必须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内容一致,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重点医院一律取消医生个人手工加号条,严禁医务人员通过商业公司预约挂号、加号谋取不正当利益。

  11月至12月,专项行动将曝光典型和重大案件,建立“号贩子”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以及涉嫌“网络医托”的互联网企业。

  国家卫计委称,如医院发生内部倒号等行为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采取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揽病人的医疗机构,探索进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加强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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