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申报认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需要企业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20%,上一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至少拥有1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
关键词:企业;认定;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申报;江西省;科技人员;科技成果;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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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有了认定标准
江西日报讯(记者 陈璋)4月24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江西省制定发布了《江西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规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是指拥有一定科技人员,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通过科技投入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微企业。申报认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需要企业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20%,上一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至少拥有1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且开展技术创新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的产品和服务。
认定成功后,企业可享受多项支持,包括申报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优先推荐及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省科贷补偿金、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优先支持,以及低成本使用重点实验室、大型仪器协作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