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要求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意见提出,普通高中在开设音乐、美术课基础上,要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教学模块。
关键词:舞蹈;戏剧;美育;高中阶段;京华时报
作者简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发布
高中阶段鼓励开设舞蹈戏剧课
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要求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意见提出,普通高中在开设音乐、美术课基础上,要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教学模块。同时,美育实践活动确定要纳入教学计划,实施课程化管理。
>>政策发布
3年后各级学校将开足美育课
《意见》指出,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和学校对美育育人功能认识不到位,重应试轻素养、重少数轻全体、重比赛轻普及,应付、挤占、停上美育课的现象仍然存在;师资队伍仍然缺额较大等问题。
根据总体目标,2015年起我国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到2018年,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针对不同阶段教育特点,《意见》提出了不同的美育教学要求。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课程要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帮助学生形成一两项艺术特长和爱好。普通高中美育课程要满足学生不同艺术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要,体现课程的多样性和可选择性等。
舞蹈戏剧有望纳入高中课程
学校美育课程主要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意见》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有条件的要增设舞蹈、戏剧、戏曲等地方课程。普通高中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要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教学模块。职业院校积极探索开好体现职业教育专业和学生特点的拓展课程。普通高校要在开设以艺术鉴赏为主的限定性选修课程基础上,开设艺术实践类、艺术史论类、艺术批评类等任意性选修课程。
《意见》指出,美育实践活动要纳入教学计划,实施课程化管理。建立学生课外活动记录制度,将学生学习优秀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文艺演出、参观美术展览等作为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内容。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艺术竞赛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和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艺术活动或商业性庆典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