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国家卫计委昨天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在目标中提出,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2020年,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关键词:重症;诊疗;疑难杂症;卫生机构;基层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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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部署:2020年形成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模式
三级医院主要接收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
国家卫计委昨天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在目标中提出,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2020年,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级医院主收恢复期患者
《意见》中明确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的功能定位。
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
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每万人至少两名全科医生
分级诊疗,基层是关键。我国将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至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衔接,满足患者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