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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十条"要求每年公布水环境最差最好10城市名单
2015年04月17日 07:43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王硕 龚棉 字号

内容摘要:2012年6月1日,在北京旧宫地铁站东侧,一排污管向凉水河中排污水。每年公布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并公布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

关键词:水环境;城市名单;红牌;地下水;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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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6月1日,在北京旧宫地铁站东侧,一排污管向凉水河中排污水。(资料图片)京华时报记者朱嘉磊摄

每年公布城市水环境“红黑榜”

  发布最差和最好10个城市名单与多项城市荣誉称号评选挂钩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有效落实地方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治污责任。每年公布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并公布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对于上“黑榜”的城市,若整改后仍不达标,将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

  □关键词执法监管

  >>措施

  企业被亮红牌一律关停

  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

  >>现状

  有些违法企业根本没被罚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红黄牌是对企业环境行为的评价,之前很多地方也在做,但很多被列入红牌、甚至黑牌的企业依然得不到任何处罚。此次发布的“水十条”提出,被亮“红牌”的企业将停业、关闭,使得排污企业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但对于环保执法者来说,可能将面临比较大的地方保护压力。

  马军建议,地方在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的同时,也公布评价标准和依据,这样便于社会对此进行监督,防止地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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