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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俑发现者当年被奖30元 称文物属国家奖励次要
2014年12月03日 14:27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如果参照奖励与上交文物价值成正比这一简单逻辑,在对500元和100元的奖励感到寒酸的当下,又该给杨志发奖励多少?

关键词:文物;奖励;秦俑;兵马俑;记者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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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秦俑奖30元很高兴 挖井发现兵马俑 赶车送到文化馆

  奖金交给大队只留奖状如今老人称:文物属国家奖励次要

 

11月30日,杨志发在自家门口抽烟 如今,杨志发家中还贴着当年的奖状

  四十年前,杨志发用三辆架子车将打井挖出的陶俑碎片送到文化馆。已沉睡地下两千多年的兵马俑这才浮出水面,最终以“第八大奇迹”的姿态震惊世界。文物部门为此奖励他现金30元、荣誉证一张。而他仅留下荣誉证,将现金交给大队。

  “上交文物是公民的义务,奖励多少是次要的。”杨志发表示,无论日后兵马俑带来了多少经济效益,他也没有因为自己当初的贡献而再索要其他奖励。

  陕西商洛文物上交风波之中,《法制晚报》记者与杨志发面对面,了解四十年前这位普通农民的文物观。

  杨志发,77岁,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秦陵街道西杨村村民,兵马俑发现者。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法晚):你最初是如何发现兵马俑的?

  杨志发:我在1959年入伍,五年后退伍返乡。1974年,我与同村其他村民在挖井抗旱时发现了兵马俑。

  法晚:你和其他村民当时知道这是文物吗?

  杨志发:有很多人不高兴,说那是“爷”(当地对“神”的俗称)。我当时把这个东西与秦陵联系起来,想着这可能是国家的文物。因为当时发现的人俑脚下还堆着箭头,而庙里的神像没有这些东西。当时这些东西被挖出来也没人管,大家只是看热闹。

  法晚:既然大家都不管,你为什么要给文物部门送去?

  杨志发:想请他们看看,因为如果是文物,那就是国家的;如果不是文物,那就倒到河滩里继续挖井。

  法晚:你是怎么给文物部门送去的?他们看到后是什么反应?

  杨志发:当时用了三辆架子车,拉着兵马俑的身子、头和瓦块,来回走了三十里路,走了多久我已记不清了。送到临潼县(当时临潼尚为县)文化馆后,馆长赵康民说这很可能是秦代的陶俑。我问他这有没有用,他说这非常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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