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宣判奇虎公司与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上诉纠纷案,宣布驳回奇虎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认定腾讯不构成垄断侵权,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另外,关于腾讯公司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最高法院指出:最高人民法院:上诉人及其关联公司专门针对腾讯QQ软件开发经营了客户保镖软件,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被上诉人对此被迫作出反应。奇虎360上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是《反垄断法》出台6年来,最高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件,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教授吴汉洪是旁听的专家之一,他认为:吴汉洪:我觉得这个案子为什么引起这个社会的关注和学界的关注。
关键词:市场支配地位;上诉;垄断;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滥用;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腾讯公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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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宣判奇虎公司与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上诉纠纷案,宣布驳回奇虎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认定腾讯不构成垄断侵权,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其实在昨天晚上,一张悲壮的图片就出现在了360的官方微博上,图上是三行醒目的字写着:“与其苟且活着,不如奋起抗争,12小时后…”,那在这三行字下边是一行灰体字:写着“这是一场不可为而为的战争”。似乎奇虎360已经察觉到这场官司无力回天了。
事情大致过程
2010年2月,腾讯以其QQ升级时默认捆绑的方式,全面推广模仿360安全卫士的“QQ医生”,打响了“3Q大战”的第一枪。随后,360公司推出了一款名为“360扣扣保镖”的安全工具,腾讯对此反应强烈,于2010年11月宣布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用户必须卸载360软件才可登陆QQ,强迫用户“二选一”。“3Q大战”继而引发三起诉讼:第一起是腾讯诉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第二起是腾讯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第三起是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其中最后两起分别被称为“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和“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而今天上午宣判的案件是“3Q大战”中的最后一起案件。
今天的这起案件也是“3Q”大战中最引人注目的案件。一大早,记者就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360和腾讯的工作人员也早早出现在了法庭,忙着和到场的记者交换名片。9点30分正式开庭,在宣判的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详细阐述了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法意义上 相关市场界定标准、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分析原则与方法等,明确了反垄断法律适用的多个重要裁判标准。其中关于腾讯公司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最高人民法院:虽然被上诉人在个人电脑端和移动端即时通讯服务市场中所占据的市场份额均超出了80%,但是仅仅依据市场份额尚不能得出其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结论。在被诉垄断行为发生前后,越来越多不同背景和技术的企业纷纷进入了即时通讯领域,该领域的竞争呈现出动态竞争和创新竞争的显著特征,在中国大陆地区即时通讯领域的多个竞争者,均拥有雄厚的财力和技术条件,足以对被上诉人的市场领先地位形成冲击。本案现有的证据表明,被上诉人实施用户二选一的行为仅仅持续了一天,就导致其主要的竞争对手MSN当月覆盖人数增长了2300多万,多个竞争者在竞争该市场,本案现有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和认定被上诉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