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马三家迫害”“活摘器官”都是谣言派出所的民警介绍,这是一起“法轮功”人员蓄意编造所谓“酷刑迫害”的典型案例。以嫌疑人陆雪琴为首的16名法轮功邪教组织骨干成员企图以真人模拟演示的形式,伪造法轮功组织人员在监狱遭受酷刑迫害的照片,以达到歪曲事实、散播谣言,抹黑中国形象的目的。诸如“马三家迫害”谣言、“苏家屯活摘器官”谣言、“重庆大学女研究生被强奸”谣言、“湖北‘法轮功’人员在监狱遭受酷刑”谣言等等,都是在这种背景下炮制出笼并炒作的。邪教“奉献经济”实际是一种诈骗此次“法轮功”人员伪造“酷刑迫害”案宣判之后,青岛市珠海路街道的工作人员表示,这进一步揭露了法轮功的反动本质,法轮功人员炮制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关键词:法轮功;番茄酱;伪造;酷刑迫害;谣言;陆雪琴;邪教组织;袁绍华;笑料;监狱遭受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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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用番茄酱伪造酷刑迫害 核心成员被判10年,真相大白成笑料

嫌疑人伪造迫害情景用的警棍、红墨水、番茄酱、绳子等。

"法轮功"人员伪造受伤。

"法轮功"人员用颜料伪造受伤。
近年来,国内不乏“法轮功”残存人员制造的“被迫害”谣言。11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法轮功”人员伪造“酷刑迫害”图片案进行终审,嫌疑人陆雪琴、袁绍华等人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以嫌疑人陆雪琴为首的7名邪教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3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陆雪琴被判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
假打并拍照,制作“酷刑”清单
2013年5月2日下午2时15分,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流亭边防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城阳区东女姑山村一住户家中有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出入,怀疑他们从事非法活动。民警依法入户调查发现,现场已聚集了十多个人,有人用红色液体涂在他人身上,有人躺在地上扮演被拷打者,有人高举棍棒扮演打人者,有人按住被打者扮演帮凶,有人拿着相机在一旁拍摄。
“几个身穿制服的人揪着中间一人的头发,在其指缝中夹着牙刷,手上满是血迹;一人后背上血迹斑斑,被五花大绑着蜷缩在地上”。这是青岛市警方当时查缴的照片上的情景。
当时,嫌疑人袁绍华也交代了案件的情况。
“5月2日我就拉着我老婆接了陆雪琴去东女姑山村了,买了两瓶可乐,一小瓶番茄酱,还有两小袋番茄酱……这些材料都是用来调制假血浆的,抹在另一人身上……陆雪琴让我站起来,然后叫我拿着木板往那人后背上打——假打。”
袁绍华交代,在这个“打人”现场,陆雪琴在拍照。当被问到拍这些照片做什么用时,他回答:“好像是说上网。”
警方在现场发现的证物印证了袁绍华的供述:用红色颜料、番茄酱、可乐等调制而成的“血浆”,警棍、木板、绳索、胶带、牙刷等刑具,用于拍摄、制作图片的相机、电脑等设备及大量的“法轮功”非法宣传品和光盘书籍等。他们还在两张A4纸上列出了打算拍摄制作的25种“酷刑”清单,并对已经炮制完成的“酷刑”进行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