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文,针对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的暴力恐怖案件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特征,出台《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依法惩治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犯罪活动。
关键词:定罪;处罚;言论;恐怖;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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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讯 (记者 桂田田)据公安部网站昨日消息,本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文,针对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的暴力恐怖案件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特征,出台《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依法惩治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犯罪活动。
发邮件散布分裂言论将被定罪
《意见》对多种犯罪情形作出认定,涉及“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等九项罪名。
其中,“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共包含七种情形。除了“发起、建立恐怖活动组织”等情形外,按照规定,参与制定行动计划、准备作案工具等活动,若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的,也将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定罪处罚。
近年来,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等也为暴恐信息的传播者所利用。《意见》规定,通过建立、开办、经营、管理网站、网页、论坛、电子邮件、博客、微博、即时通讯工具、群组、聊天室、网络硬盘、网络电话、手机应用软件及其他网络应用服务宣扬、散布、传播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将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
散布炸飞机谣言列入暴恐案件
去年5月,全国连续发生多起编造虚假爆炸信息威胁民航安全的事件,昨日正式公布的《意见》将这类行为列入暴恐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