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互联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业升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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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从“物质文化需要”到“美好生活需要”的转变,既是对社会发展阶段的新体现,又是对消费升级的新要求。消费升级既是经济发展规律的客观反映,又是居民收入持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的结果。2017年中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9.3%,已经处于联合国设定的“低于30%”富足社会阶段。国际经验表明,人均GDP超过8000美元后,消费需求会更多从商品层面转到服务层面;人民的消费需求也变得多种多样,特别是对品质的追求不断提升。许多发达国家人均GDP在达到这一水平后,居民每年用于消费的支出达到5000美元左右,而目前中国在同等水平下的消费支出与之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消费升级存在较大发展空间。2017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6.6万亿元,同比增长10.2%,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8.8%,连续4年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当前,我国正步入消费主导经济增长的新阶段,持续推动消费升级,充分挖掘、释放消费潜力,是推动经济保持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技术制约着消费需求的实现
从社会生产和消费的过程看,消费升级包括三个层次:首先是消费对象的升级,即以物的形态为核心的消费变革,具体包括消费内容升级与消费结构升级,这是消费升级的核心。其次是消费方式的升级,其随着生产方式、交换方式、支付方式的升级而发生改变,具体表现为消费模式和消费行为的个性化、智能化和品牌化,更加追求消费体验、消费品质等。最后是消费观念与消费环境的提升,主要体现为更加关注消费满意度提高、消费者地位受到充分尊重、消费者权益得到维护、消费支付安全得以保障。消费升级的前两个层次以满足消费者物质层面的需求为核心,第三个层次则关注消费者精神层面需求的满足。
马克思认为,“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消费把需要再生产出来”,而技术则物化了需求。消费是生产的动力,引领技术变革。技术则制约着消费需求的实现,通过改变消费观念和消费能力等途径,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消费方式。随着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的推进,以互联网、移动通信、大数据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加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成为我国乃至全球经济实现效率提升的主要途径,并对消费、生产、流通领域产生革命性影响。近年来,互联网成为推动消费三大层次升级的重要动力。
第一,互联网技术催生商品和服务新业态、推动消费热点和亮点涌现,消费内容和消费结构升级明显。电子商务与服务业及多个传统产业加快融合发展,催生了诸多新业态,网络消费、移动消费、体验消费等新兴消费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我国网上零售额达到7.18万亿元,同比增长32.2%。其中,实物商品的网上零售额达到5.48万亿元,同比增长2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5%。
第二,互联网驱动消费方式创新和消费体验升级。互联网技术催生了淘宝、支付宝等交易和支付平台,以及滴滴出行、房屋租赁、饮食服务、休闲娱乐旅游和医疗保健等共享和体验经济;从实物购买到预约打车、订餐、购票、租房、出游,以及远程教育、医疗在线咨询等服务消费,移动终端消费占据较大比例的市场份额,消费方式更为便捷,体验感更强。
第三,互联网促进服务理念、消费观念更新和消费环境升级。电商、新零售、旅游、出行、共享经济等各大领域商家积极重视“信用服务”,形成以“消费者数据”为核心的消费新生态。互联网金融也在不断完善业务功能,提高移动消费支付安全。消费者已从单纯追求产品或服务消费的物质获得感、寻求消费过程体验,向注重提升消费满意度、要求安全放心舒心消费环境等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