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工作纪律,形成拒腐防变机制,保证艺术基金“阳光运行”。
关键词:资助;艺术基金;创作;艺术;规划
作者简介: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为在“十三五”时期进一步做好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实施监督、结项验收和成果运用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以中国精神为社会主义文艺的灵魂,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生动反映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艺创作生产,关注现实,反映当下,体现时代精神,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出更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精品力作,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领军人物和高素质艺术人才,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艺术事业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树立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自觉以最广大人民为服务对象和表现主体,创作生产更多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建立经得起人民检验的评价标准。
(二)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支持基础性、原创性、源头性的艺术创作,保持艺术生产的精神高度和艺术厚度;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艺术创作,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相统一。
(三)坚持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确立精品意识,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代表国家艺术形象的文艺精品,推动艺术创作从“高原”向“高峰”迈进;扶持艺术评论;发展网络文艺,促进优秀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推动优秀文艺作品“走出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四)坚持出精品与出人才相结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成为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拥护者、践行者,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行者、先倡者。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持按制度管理、按程序运行,建立科学、稳定、严密的工作流程;坚持专家评审和群众评价相结合,充分发扬艺术民主;推进信息公开,形成艺术基金工作报告公开体系;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第三方监督和第三方绩效评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