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法学]创意获法律保护有限 如何保护创意不被“剽窃”
2015年11月07日 09:04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黄虚峰 字号

内容摘要:如何保护创意不被“剽窃”?总之,创意的保护需要创客的自我警觉,更需要行业内部的自觉守法,通过行业协会的行规保护创意,可以弥补现行法律制度在创意保护方面的不足。

关键词:创意;商业秘密;著作权法;知识产权法;剽窃

作者简介:

    如何保护创意不被“剽窃”?

 

  保护创意不被“剽窃”,创客应拿起法律武器。

 

  创意是创客的立业之本。但当你去众筹平台融资,在平台上公布商业计划书、创意方案时却被剽窃,假如对方资金充足,很可能捷足先登;当你有一个好的商业创意,苦于缺乏技术难以独立做出专利而寻求他人合作时,却发现对方在回绝你的同时又私自在你创意的基础上进行技术开发;当你参加创意大赛、当你进行项目咨询时,也可能会遭遇创意被他人利用的问题。遇到这些问题,我们该如何保护创意?

  创意获得的法律保护极其有限

  遇到此类问题,很多人首先想到知识产权法,但知识产权法对创意领域的保护还存在局限。

  著作权法对创意保护的困境源于“思想/表达”的二分法原则。依据著作权法的基本主张,著作权法只保护创意的表达,却不保护创意本身。因为创意是一种创造性的构思,它是天马行空、非常抽象的东西,难以被规制、被监督,而法律的执行要求对象保护的可操作性,同时,创意属于思想,它是创作的基石。如果思想获得排他性的垄断,又怎么鼓励创作呢?于是,创意难以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但创意的表达可以通过作品让人感受到,于是,这种具有独创性表达的方式展示出来的实体就能成为法律保护的对象,也可以利用法律手段取得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由于一种创意可以有多种表达形式,创客的创意表达和他人建立在其创意基础上的另一种表达都会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所以,对创客来说,著作权法等于没有保护其创意。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陈茜)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