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专家:对症我国城市病 德国"去中心化"的城镇化发展逻辑
2015年07月19日 08:5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蒋尉 徐杰 字号

内容摘要:审视德国的“去中心化”城镇化模式,它通过规划和立法的均衡、资源的二次分布、公共服务可获得性的均衡、行政机构的分散化以及教育分享的多种选择等途径,推动了区域间及城乡间的等值化发展,防止了人口向大城市的过度集中。

关键词:德国;城镇化发展;城镇化;均衡;城乡

作者简介:

  德国“去中心化”的城镇化发展逻辑

 

    我国处于城镇化进程中,由于一定程度上盲目扩张城市功能、放大城市规模、增大经济总量,以至于超出了城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物理极限,“集中式”城镇化带来的弊端日渐显露:全国大跨度的调水、输电、输气,治污的压力越来越大,交通成本越来越高,水及空气污染问题尤为突出。审视德国的“去中心化”城镇化模式,它通过规划和立法的均衡、资源的二次分布、公共服务可获得性的均衡、行政机构的分散化以及教育分享的多种选择等途径,推动了区域间及城乡间的等值化发展,防止了人口向大城市的过度集中,在城市病防治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至今仍然对社会平衡和正义发挥着正面的作用。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德国“去中心化”模式无疑为正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的国家求解“城市病”提供了很好的逻辑经验,值得为我国借鉴。

  去中心化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概念,主要涉及三类不同的内涵:一是城市发展类型和城市规划模式;二是社会管制方式;三是在社会组织高度集中时代的民主进程。“去中心化”属第一类范畴,是指行政资源、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均衡分布和区域城乡同质化的过程,是与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心化”或“极化”(即人口和资源向主要大城市集中)相对而言的。

  作为工业化、城镇化较为成功的一个范式,德国的“去中心化”发展模式通过行政资源、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均衡分布和区域城乡同质性原则,削弱了主要大城市的“资源中心”地位,促进了地区平衡以及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有效地缓解了工业化进程中的“城市病”。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能否从德国“去中心化”模式中获取有益的逻辑经验,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韩卓吾)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