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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编纂与法史研究反思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
2016年12月16日 15:37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李松 字号

内容摘要:法制日报讯记者李松近日,民法典编纂与法史研究反思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此次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弘道书院、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联合举办.上午的研讨围绕“构建与展望”分论题展开,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弘道书院院长姚中秋担任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轶在会上第一位作了发言,他发言题目是“民法典编纂应坚持的几项论证规则”。王轶将民法典编撰过程中存在争议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类型化划分:第一种类型是围绕民法价值判断所产生的争论,第二种类型是围绕中国未来民法典是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这一立法技术安排所展开的争论,第三种类型是围绕民法问题的解释选择所产生的争论.

关键词:法典;编纂;研究院;围绕民法;航天;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航空;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法史;法律文化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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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讯 记者李松 近日,民法典编纂与法史研究反思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此次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弘道书院、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联合举办,来自京内外民法学界、法律史学界近二十名专家学者与会并展开研讨。

  上午的研讨围绕“构建与展望”分论题展开,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弘道书院院长姚中秋担任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轶在会上第一位作了发言,他发言题目是“民法典编纂应坚持的几项论证规则”。王轶将民法典编撰过程中存在争议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类型化划分:第一种类型是围绕民法价值判断所产生的争论,第二种类型是围绕中国未来民法典是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这一立法技术安排所展开的争论,第三种类型是围绕民法问题的解释选择所产生的争论,第四种类型是围绕民法中间的实施判断问题所产生的争论。王轶认为,如果对这四类问题的讨论规则做一个梳理,其实跟法史的研究结论是密切相关的,因为法史可以告诉我们究竟什么是中国既有的法律传统,什么是大多数中国人所分享的价值取向,什么是大多数中国人所分享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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