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On Equalitarianism and Social Justice ZENG Xian-yu,LIAN Yong-jie (X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Xi'an,710048,China)
作者简介:曾宪玉,廉永杰,西安理工大学,陕西 西安 710048 曾宪玉(1980-),女,河南唐河人,西安理工大学人文学院2002级硕士研究生。 廉永杰(1948-),男,河南温县人,西安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学术带头人,硕士研究生导师。
内容提要:本文结合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研究成果,分析了平均主义和社会公正的本质和由来,认为正确地认识平均主义和社会公正,有助于解决诸如腐败、两极分化、弱势群体等前进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essence and origin of equalitarianism and social justice combining relevant research results of new system economics.We think that it will contribute to solving some problems such as corruption,polarization,the weak group etc.At the same time,this also contributes to the setting-up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and overall construction of a“well-to-do society”.
关键词:平均主义/社会公正/制度变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equalitarianism/society justice/institution change/socialism market economy
我国目前正处于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人们在欢呼社会进步的同时,对诸如腐败、两极分化、弱势群体等问题也产生了越来越深切的关注,对这些问题的解决,首先涉及到对平均主义和社会公正的认识问题。正如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所表明的那样,制度是由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及两者的强制性所组成,而非正式规则“给任何一套正式规则提供了根本的‘合法性’”,对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和“锁定”有着深刻的影响,“对于成功的改革来说,改变制度和信念体系是必不可少的”,[1][2]作为这一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平均主义和社会公正亦会减弱或增强制度的节约功能,影响到一国的经济绩效。本文将对平均主义和社会公正的本质和由来进行层层剖析,以使人们进一步了解改革的发展路径,澄清对前进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的误解,而对平均主义和社会公正的正确认识,则有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有利于制度的变迁,从而也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良好运行。
一、关于平均主义
(一)平均主义的初步分析
平均主义,也称绝对平均主义,是手工业和小农经济的产物。要求平均享有社会性的一切财富,主张消灭一切差别,要求人与人之间在物质分配、政治待遇、生活条件、工作条件、文化素质、道德水平和个人需要等到各方面绝对平均。平均主义的最大特点,就是平均主义的目的是保障合符资格者拥有相等的分配结果,此要求假设了只要符合这个分配结果就是好的,不符合便是不好的。
平均主义的最早的描述来自于孔子的《论语·季氏》:“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顿。”它反映了人们对春秋战国时期残酷现实的一种批判,反映了人们对上古社会人人平等的部族生活的眷恋和对结果平等的“乌托邦”的向往。但对这种向往结果平等的平均主义,我们必须批判地接受,如果教条式地实行,必然产生与预期相悖的灾难性的后果。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历史就从正反两面说明了这一点。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制度的初创者们为了改变社会利益的尖锐对立,将土地平均分配给了农民。农民有了自己的产权后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大提高,生产自然也获得了飞速发展,社会主义政权得到了进一步巩固。但由于左倾思想的影响,中国想迅速地实行工业化。而要实行工业化,其资本的原始积累主要从农村剩余中来。要想将这部分剩余完全收入国库,国家就只有实行制度的变更,采取诸如“关闭农村要素市场、严禁长途贩运、限制自由商业贸易、隔绝城乡人口流动”等措施来实行完全的公有化,从而造成了Demsetz意义上的“所有权残缺”[4](周其仁,1995)。这一方面造成了生产者和监督者两个积极性的丧失,另一方面在分配上只能采取形式上的平均主义(其他行业公有化的结果类似)。平均主义表面上看,可以减少矛盾,看起来很平等,而且易操作,也易让人接受,但实际上它并不平等,张五常认为人类社会配置资源的方式一共有三种,即根据产权的拥有、社会等级以及根据贪污腐化的权利来进行资源的分配。[3]而这样的分配制度可以说是其中权力等级体制的一种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