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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概念解读
2015年12月25日 16:24 来源:《石油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年第3期 作者:赵昆 字号

内容摘要:很难想象,一种严密无可辩驳的理论能够不以严密的概念分析为基础.公正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利益"相称"的正当关系."正当"是其质的规定,"相称"是其量的规定.

关键词:

作者简介:

  Understanding of the Concept of Justice

  作者简介:赵昆,曲阜师范大学 政治与公共关系学院,日照 276826   赵昆(1973—),男,山东即墨人, 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政治与公共关系学院讲师。

  内容提要:公正是当前学术研究的热点问题,但对公正概念本身却论说寥寥,缺少系统、深入地研究,而这恰是解析公正难题的起点。很难想象,一种真正严密无可辩驳的理论能够不以严密的概念分析为基础。通过考察公正的适用对象发现,公正(被定义概念)=相称(种差)+正当(邻近的属概念)。公正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利益“相称”的正当关系(或行为)。“正当”是其质的规定;“相称”是其量的规定。“正当与相称”体现了公正范畴之历史性和客观性的统一。

  Justice is a hot question of the present academic research.However,there is little expounding to the concept of justice itself and not much systematic and deep research in it,which is just the starting point of analyzing the difficult problem of justice.It is very difficult to imagine that a kind of really tight and indisputable theory is not analyzed on the basis of the strict analysis of the concept.Through investigation of the just suitable target it is found that just (the defined concept) equals match (a kind of difference plus right (neighboring belonging concept).Justice is right relations (or the behaviors) of the interests“matching”in people's social contact.“Right”is the regulation of its quality.“Matching”is the regulation of its quantity.And “right”plus“matching”reflect that history and objectivity of the just category are unified.

  关键词:公正/应得/正当/相称   justice/deserved/right/match

  一、问题的提出

  公正或正义① 仍是当今学术界讨论的热点问题,其专著和论文的数量汗牛充栋,观点见仁见智。但梳理人们的研究发现,对公正概念——即“公正是什么”却论说寥寥,缺少系统、深入地研究。而解析公正难题的起点显然须首先回答“公正是什么”。很难想象,一种真正严密无可辩驳的理论能够不以严密的概念分析为基础。还需指出的是,公正概念与各种各样的公正观不是一回事。公正概念是唯一的,它回答的是“公正是什么”或“什么是公正”;公正观则是历史地变化的,它回答的是“什么是公正的”。显然,后者要以前者为基础,不知道公正的定义,什么是公正的或不公正的,就缺乏统一的标准,其他讨论也无法深入,更无法达成共识。在有关讨论中,许多论者往往把各种各样的公正观冒充为公正的概念,“公正就是平等”,“公正就是机会均等”等等均属此类。

  公正是什么呢?在思想史上,中西方理解不同。在中国,公正不是先哲们的核心概念,然而在儒家的“仁”“义”当中却可以看到公正的影子。对孔子而言,公正就是“仁义”、“爱人”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孟子那里,公正是“民心所向”。对荀子而言,公正就是“明分止纷”。[1](P466—469) 在西方,公正处于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的中心位置。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把公正与智慧、勇敢、节制并列为“四主德”,而“公正”是其他美德实现的最高境界,指出“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2](P58) 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包含两个因素——事物和应该接受事物的人;大家认为相等的人就该配给到相等的事物。”[3](P148) 公正的经典定义,来自古罗马法学家乌尔庇安:“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与此类似,西塞罗也把公正描述为“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东西的人类精神意向”。[4](P238—352) 这一经典定义一直是西方哲学的主流。尔后,无论是康德对意志自由(绝对命令)原则的论证,还是当代罗尔斯对“作为公平之正义”原则的设计、诺齐克“正义即权利”的论述,以及麦金太尔“正义即美德”的理论,他们共同高扬着一个简单而深奥的理念:公正就是各得其所或得其所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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