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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惠宁:为监察体制改革拿出高质量"样品"
2017年03月07日 16:13 来源:新华社 作者:施雨岑 王菲菲 字号

内容摘要:骆惠宁代表:为监察体制改革拿出高质量的“样品”。在7日上午举行的山西代表团媒体开放日上,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表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作为改革试点之一,山西正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工作。第二步以“建制”为重点,探索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运行机制、执纪执法协调机制、监察与司法衔接机制、国家监察与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有效结合的具体办法等,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骆惠宁表示,下一步,山西省将继续担当好中央赋予的这项重大改革使命,努力交出试点工作合格答卷,为改革全面铺开和制定国家监察法提供实践基础。

关键词:改革试点;监委;山西省监察委员会;监察体制改革;骆惠宁表示;职务犯罪预防;国家监察;合署办公;纪检监察;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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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骆惠宁代表:为监察体制改革拿出高质量的“样品”

 

  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记者施雨岑、王菲菲)“我们的任务就是按照中央绘制的蓝图,精准组织‘施工’,拿出高质量的‘样品’。”

  在7日上午举行的山西代表团媒体开放日上,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表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作为改革试点之一,山西正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工作。

  “我们确立了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规范高效的思路,作出‘两步走’的安排。”骆惠宁介绍说,第一步以“转隶”为重点,撤销监察厅(局)、检察院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将相关职能整合到监察委员会,实行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第二步以“建制”为重点,探索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运行机制、执纪执法协调机制、监察与司法衔接机制、国家监察与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有效结合的具体办法等,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据介绍,今年1月,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已挂牌运行,到3月底前,各市县监察委员会可全部组建;“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审查措施使用规范”等5个制度已制定完毕;围绕监委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推进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环节顺畅运行的相关配套制度正在抓紧研究之中。

  “山西省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及运转,已使改革试点初见成效。”骆惠宁表示,下一步,山西省将继续担当好中央赋予的这项重大改革使命,努力交出试点工作合格答卷,为改革全面铺开和制定国家监察法提供实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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