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文简称《公约》)第21次缔约方大会正在巴黎举行。各国领导人共商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以期构建2020年后国际气候治理制度。
关键词:气候;治理;巴黎;发展中国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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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文简称《公约》)第21次缔约方大会正在巴黎举行。各国领导人共商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以期构建2020年后国际气候治理制度。随着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逐步形成共识,主动作为的政治意愿和合作共赢的理念在不断增强。我们有理由期待,巴黎会议将成为国际气候进程中的一个崭新起点,为应对气候变化带来新的希望。
世界格局的新变化
从1992年缔结《公约》,到2O1S年巴黎气候大会召开,国际经济、贸易、排放等格局都发生了调整与变化。尽管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贸、排放领域所占份额有所上升,但并未改变发达国家占历史累积二氧化碳排放绝对多数和掌控国际金融贸易体系、技术和标准体系等的基本格局,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责任体系也没有发生根本变化。
以新兴经济体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在2OOO年后快速发力,在经济、贸易等领域占比快速提升,引起了相关领域世界格局的调整。
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中所占比重增大。发达国家(主要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简称OECD国家)在世界经济中所占的份额逐年下降,由2OOO年左右占全球GDΓ81%以上的份额,下降到2O14年的不足63%。这将可能触及各国参与全球治理包括国际气候治理的根本基础,发达国家在出资意愿、合作方式、减排行动、国际贸易等方面可能变得更加保守,对发展中国家开展减排行动的诉求会增加。
国际治理体系的变化。从国际金融治理体系来看,随着金融活动向发展中国家集聚,发展中国家需要在国际金融治理体系中有更大的发言权。这不仅推动了既有国际金融治理体系的变革,而且推动了新机制的建立,以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国际气候治理进程中的合作机制多样化。为了推动《公约》谈判,缔约方在《公约》体系外也建立了多种对话、合作机制,主要可以分为政治性的、技术性的和经济激励/约束性的《公约》外机制三种类型。《公约》在国际合作气候治理进程中应起到主导作用,而《公约》外的合作机制,应该作为对《公约》机制的补充,辅助推进《公约》谈判进程。
国际责任体系未发生根本改变
发达国家仍然占有历史排放的主要份额。从历史累积排放总量来看,发达国家所应承担的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和义务还是非常大的。
199O年发达国家历史累积二氧化碳排放占全球排放的82%,这一比例在2O11年虽然出现了明显下降,但仍高达71%,发达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进程中承担主要责任和义务的理论和道义基础并没有发生改变。
人均排放格局差异仍然巨大。美国自然资源研究所的数据显示,发达国家自2O世纪7O年代以来,人均二氧化碳排放一直保持在1O吨左右。同期,发展中国家人均排放仅2吨左右,2OO3年以来略有增长,2O12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约3.2吨,与发达国家存在巨大差距。总体来看,发达国家发展起步早、碳排放存量高、基础设施建设完备、未来碳排放主要用于保持现有的高水平生活,比较容易控制;发展中国家发展较晚、碳排放存量低,还处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阶段,未来排放主要是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并逐步改善生活水平,难以控制增长速度和总量。因此,发达国家在国际气候治理进程中应该担负历史排放责任,并利用未来控制排放的优势,继续引领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并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低排放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