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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戍杰/侯永志:深入认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017年06月22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反映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内在要求,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确立了新发展理念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发展;人民;习近平同志;发展成果;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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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反映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内在要求,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确立了新发展理念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怎样理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科学内涵?它与西方的发展理论有什么区别?坚持这一重大思想的现实针对性是什么?思考和回答这些问题,有助于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这一重大思想。

  从三重规定和三个维度理解“人民”

  正确认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首先要深刻理解什么是“人民”。

  “人民”包含三重规定。一是量的规定。虽然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对人民的界定有所不同,但总体而言,人民是社会的主体,涵盖某一历史时期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现阶段,我国人民涵盖了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二是质的规定。人民代表历史进步的方向,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三是主体构成的规定。虽然在不同历史时期,人民的范围会发生变化,但构成人民主体的始终是劳动者。这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同其他学说的根本区别所在。

  进一步分析,可以从三个维度来理解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一是从宏观上看,人民是一个整体,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和根本动力。二是从中观上看,人民由不同的社会群体构成,人民内部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存在具体利益的差别和矛盾。三是从微观上看,人民的利益与每一个人的利益紧密相连。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人民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一个一个具体的人的集合”。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作为整体的力量不断增强,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翁;人民内部不同群体间的财富和收入等差距虽然在一定时期可能扩大,但终将不断缩小,走向共同富裕;组成人民的每一个个体将越来越充分地释放自我个性,得到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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