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三、南京地震与回銮无望仁宗即位后的几个月中,南京地震十分频繁,即便在仁宗重新确立南京京师地位时,南京地震依然不断,但这并未阻止仁宗回都南京的决心。从仁宗在三月初一命皇太子去南京监国到太子离开南京的五月底,南京共发生过地震25次,一些地震还“有声如雷”,可见地震的级别还较大。从这些数据对比来看,笔者以为,正是洪熙至宣德年间南京的频繁地震,使明朝没有马上回都南京,也使原来在迁都之议中要求回都南京的大臣从此不再提及回銮之事。笔者以为,假如没有洪熙、宣德时期南京的频繁地震,或者说假如这一时期是北京地震频繁而南京相对稳定,那么仁宗皇帝回銮南京的遗诏就有可能变为现实。
关键词:南京;地震;北京;迁都;京师;定都;营建;皇帝;实录;政治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蔡小平(1978-),男,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明代荒政与社会救济;方志远(1950-),男,江西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明代政治及制度史、文学史、明清区域社会经济史。(江西 南昌 330022)
【内容提要】 传统以为,明朝定都北京是因其地理位置及战略位置重要。但是从永乐至正统年间,北京的地位并不稳定。仁宗从南北转运给国家和百姓带来沉重的负担考虑,决定回都南京。而此时南京频繁地震却改变了这一政治走向,也彻底改变了南京的命运,从而使本有望回都南京的希望落空。加之宣宗为太子时经历了南京最为频繁和严重地震的威胁,使其违背了仁宗的遗愿,没有回銮南京。最后在明英宗正统六年定都北京,称北京为京师。
【关 键 词】明朝;南京;北京;地震;定都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11)04-0146-06
迁都历来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不可随意为之。在我国历史上曾多次出现过王朝迁都的记载。公元前14世纪,因为黄河的频繁水患,商王盘庚将都城迁到殷(今河南安阳西北);公元前770年,周平王把都城从镐京(今陕西西安西)迁到洛邑(今河南洛阳),以逃避少数民族犬戎的侵袭;公元494年,北魏孝文帝从平城迁到洛阳,以加快本民族封建化进程。此外,还有东汉、东晋、宋、金、元、明、清等王朝的迁都。这些迁都对王朝的政治产生了重要影响。明代迁都北京,从永乐至正统历经四代,近四十年的时间,跌宕起伏。北京的政治地位也经历了从“行在”到“京师”、再回到“行在”、最后确定为“京师”的过程。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的想法一出来时就伴随着很大的争议,但这些争议因为有了南京地震而停息。明王朝最后定都北京,也不像有些学者所讲的那样是在永乐十八年(1420)完成,而应该是在正统六年(1441)。这一政治走向的出现,笔者以为是与南京频繁地震联系在一起的。本文将尝试从灾害的角度来探讨南京地震与明代定都北京的内在关系,以此来论述灾害对国家政治的影响。
一、北京从“行在”到“京师”
建文四年(1402)六月,燕王朱棣攻下京师南京,在奉天殿即皇帝位,即明成祖。永乐元年(1403)春,成祖下诏“以北平为北京”[1](P294)。同年二月庚戌,“设北京为留守行后军都督府、行部、国子监,改北平曰顺天府”[2](P79)。同时“称北京为行在……罢北平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罢北平都指挥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2](P883)。此时北京作为“行在”地位存在,并未成为明朝首都。明成祖并未马上把都城迁到北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元末明初长期战乱,北京破坏严重,其建设还需时间;加上“迁都到北边最大的困难是漕运艰难,北边硗瘠,如一迁都,则人口必骤然增加,本地的粮食不能自给,必须仰给东南,烦费不资。次之重新创建城地宫阙,财力和人力耗费过多”[3](P562)。出于这种情况,北京的建设速度比较缓慢。
永乐元年(1403),明成祖一方面命“直隶、苏州等十郡,浙江等九布政司富民实北京”[1](P415),另一方面“命京卫及浙江、湖广、江西、苏州等府卫造海运船二百艘”,由“平江伯陈瑄总督海运粮四十九万二千六百三十七石赴北京辽东以备军储”。[1](P412)同时,要求刑部尚书郭资负责储粮蓄财,为营建北京做准备。经过四年时间,郭资完成了兴建北京所需的大量人工、薪资、给养的准备。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壬戌,诏:“以明年五月建北京宫殿,分遣大臣采木于四川、湖广、江西、浙江、山西。”由此拉开了兴建北京宫殿的序幕。由于成祖所派官员任事严苛,求功心切,乏恤民之心,以造成民怨。由此,成祖的解释是:“营建北京,国家大计,有不得也。”[1](P1065)从“有不得也”可以看出其营建北京存有私心。即便是民怨,北京的营建并没有停止。明成祖还在永乐七年(1409)、十一年(1413)、十五年(1417)三次北巡,亲自策划监督营建北京事宜。永乐十三年(1415)二月,原本由南京礼部主持的会试天下举人改由“行在”礼部主持,这一事件“反映出冠以‘行在’二字的部分北京中央机构开始不仅在实际上,而且在名义上和形式上都完全可以行使中央职能,可以视为北京成为真正意义京师的标志”[4](P127)。那年会试第五名的“王翱,字九皋,盐山人”,“两试皆上第,(成祖)大喜,特召赐食”。对一位第五名的进士,成祖何以“大喜,特召赐食”,主要是“帝时欲定都北京,思得北士用之”。[2](P4699)同年八月,动工营造西宫。史书记载:“初,上至北京,仍御旧宫。及是,将撤而新之,乃命工部作西宫,为视朝之所。”[1](P1953)朱棣第二次北巡回南京后,就诏令群臣议营建北京事宜。于是,公、侯、伯、五军都督及在京都指挥等官认为,皇上营建北京“上顺天心,下从民望……天下幸甚”。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太常寺等衙门的官员也认为,营建北京乃是“国家悠久之计……臣民之望”。[1](P1964)众奏疏上去后,明成祖从之,于是营建北京的工作全面展开。历时三年,至永乐十八年(1420)九月,“上命行在礼部,自明年正月初一日始,正北京为师,不称行在”[1](P2227)。十一月,以迁都北京诏天下,罢行部及六曹,以六部官署北移,不称行在。其留南京的官署加“南京”字。十九年(1421)正月,成祖在北京的奉天殿接受朝贺,正式完成迁都之举,北京成为明朝的“京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