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西周;原始人口登记法;汉代;户籍;主要;登记;成年男子
作者简介:
中国户籍制度改革历史回眸
西周时期
西周时创建了原始的人口登记办法。当时设立了掌握户籍的官职“司民”,对生齿(男孩满8个月,女孩满7个月为生齿)以上的人,按不同性别登记于册,并分城(都)乡(鄙)进行人口统计。
春秋战国时期
各诸侯国纷纷建立严格的户籍登记制度,即“书社制度”和“上计制度”。“书社制度”的内容是:百姓25家为1社。“上计制度”是:郡、县长官每年于年底前将下一年度的农户和税收的数目作出预算,书之于木券上,呈送国君。
秦朝时期
秦始皇十六年(前231年)规定,男子不论成丁与否,一律登记年龄。
汉代
户籍至少三年一造(有的学者认为是年年更造)。老百姓必须扶老携幼,前往县府,聚集廷中,接受主吏的验阅。户籍的载入者主要是20至60岁的男子。为了防止人们为逃避苛役而瞒报、虚报,政府还特意制订了临时性的查察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