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由此看来,作为公共艺术,梦露雕塑算不上成功之作,政府出于多重考量之后的责令拆除,也只是规范国内公共艺术创作的无奈之举罢了。
关键词:丽人;中国;美国;公共艺术;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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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原本并不知名的三线小城广西贵港市突然进入了国内公众的视野而为人所熟知,这一切皆与一座雕塑的拆除有着直接的关系。这座雕塑取材于好莱坞著名女星玛丽莲·梦露在其代表作《七年之痒》中站立于地铁通风口手捂裙裾的经典造型,是当地的某地产商为吸引眼球、带动商圈人气而花费500万重金,耗时两年模仿芝加哥雕塑“永恒的玛丽莲”而建造的——体量更高大、面容更年轻姣美的“中国版梦露”。但就是这样一尊令过往行人无法旁视的雕塑,正如梦露多舛的命运一样,亮相不到半年便在一片争议声中被当地住建委以有伤大雅和违章建筑为由而被迫拆除。对此,有民众表示理解与支持,也有民众深感惋惜与不舍,甚至有民众在拆除当日拉出了“梦露,请不要走”的横幅极力挽留,而网络上则再次激起了关于中国当下公共艺术生产的热烈讨论。
民情缘何如此激愤?究其原因,更多的可能与中国当下的公共艺术建造生态有关。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地为打造自身城市文化名片,兴起了大建地标性建筑或城市雕塑的风潮。但由于诸多原因,这些耗资不菲的所谓公共艺术品却难以令公众满意,有些甚至迫于种种压力刚亮相便“见光死”。难道梦露雕塑亦将再次成为城市管理者在公共艺术生产方面渎职的又一例证?当梦露像被拆除面容朝下趴于泥地、身处城郊的垃圾场时,无疑极大刺痛了梦露众多的粉丝与膜拜者,暴殄天物、劳民伤财的声音不绝于耳。网民们“怜香惜玉”的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作为矗立于都市公共空间中的公共艺术,梦露雕塑的合法性也确实值得商榷。
公共艺术并非简单的置身于公共空间中的艺术,理想的公共艺术必然追求与外在公共空间的契合性,讲究与所在城市文化的融入性。而梦露作为美国流行文化的代表人物,显然与当地的城市文化以及周遭的人文环境多少有些“水土不服”;而且作为一个美国丽人,梦露的烈焰红唇、性感翘臀代表着美国式的审美经典,与东方女性的古典含蓄美风格大相径庭;更何况作为一个几乎没有什么原创性可言的山寨艺术品,其庞大的体量在带给民众强烈视觉冲击力的同时,亦容易使得民众产生一种莫名的视觉压迫感。文化的异质性以及原创性的缺失,令其在中国难以找寻到彻底的社会文化与审美文化认同。
公共艺术的本体——公共性,体现于公共艺术建造过程中城市管理者、开发商、艺术家和公众等四方的协作与共同努力。显然,梦露雕塑并不具备此种必不可少的公共性。据了解,其是在政府与公众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未批先建的,纯粹是地产商为捞取更多金钱而进行的一厢情愿的商业行为。
况且,二维视图所呈现的电影画面,其经典性源自梦露纯真性感瞬间的及时捕捉与永恒定格,以及由此带给人们的无限遐想空间与丰富审美意蕴,而一旦转化为三维立体雕塑,之前的审美距离被拉近甚至消失殆尽,各种美妙的想象简化为直接的一窥究竟,所有的朦胧、含蓄与美感荡然无存,女神梦露便坠落为色情与俗艳味道颇重的“猛露”,其艺术审美特性必将大打折扣。
由此看来,作为公共艺术,梦露雕塑算不上成功之作,政府出于多重考量之后的责令拆除,也只是规范国内公共艺术创作的无奈之举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