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四川省文化厅于8月 14日在泸州市举办川南片区《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专家解读讲座。自贡、内江、宜宾、泸州四市文广新局、非遗保护中心负责人、非遗保护干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相关非遗保护单位等160余人参加讲座。讲座现场,参与《条例》文本起草修订的省非遗专家委员会成员、四川大学教授李锦,针对《条例》形成的过程、背景及具体内容,结合非遗保护、保存的实际等,对《条例》进行深入浅出地解读。据悉,《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将于9月 1日起正式施行。为加强四川非遗保护工作,推动《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四川省文化厅分片组织了全省《条例》解读。
关键词:条例;讲座;物质文化遗产;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非;传承;泸州四市文广新局;非遗的;保护单位;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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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厅于8月14日在泸州市举办川南片区《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专家解读讲座。自贡、内江、宜宾、泸州四市文广新局、非遗保护中心负责人、非遗保护干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相关非遗保护单位等160余人参加讲座。
讲座现场,参与《条例》文本起草修订的省非遗专家委员会成员、四川大学教授李锦,针对《条例》形成的过程、背景及具体内容,结合非遗保护、保存的实际等,对《条例》进行深入浅出地解读。据了解,《条例》共分7章63条。包括总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非遗的传承与传播、非遗的保障与利用、法律责任及附则。《条例》明确了非遗的保护单位和传承人的权利,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措施及合理利用等。
据悉,《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加强四川非遗保护工作,推动《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四川省文化厅分片组织了全省《条例》解读。本次讲座让参会的所有人员受益匪浅,更加明确了作为非遗保护工作者和传承人的重要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