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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示第一批省级非遗传承基地、传习所
2017年01月26日 12:19 来源:新文化报 作者:赵春刚 字号

内容摘要:此次公示期15天,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的机构有异议,可向省文化厅非遗处反映。

关键词:公示;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公示;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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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吉林省文化厅了解到,按照《吉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传习所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省文化厅组织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全省各地及省直各相关单位申报的基地、传习所进行了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将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传习所名单向社会公示。此次公示期15天,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的机构有异议,可向省文化厅非遗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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