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11月8日至11日,以文化部政法司副司长王建华为组长的工作组一行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配套法规条例建立、名录制度建设、非遗保护规划、财政预算、非遗法学习宣传等有关内容。
关键词:江苏省;工作组;文化部;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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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至11日,以文化部政法司副司长王建华为组长的工作组一行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配套法规条例建立、名录制度建设、非遗保护规划、财政预算、非遗法学习宣传等有关内容。11月8日,江苏省文化厅厅长徐耀新会见了工作组一行,省文化厅副厅长、南京博物院院长龚良代表省文化厅向工作组汇报了我省贯彻落实情况,省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办公室、省财政厅科教文处、省经信委及厅非遗处、政策法规处等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座谈会。
近年来,江苏省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系列指示要求,依循《非遗法》和省《非遗保护条例》,以扎实的举措和创新的思路,坚持依法保护,引导科学保护,强化活态传承,扩大社会传播;在机制上求创新,在保障上求力度,在发展上求突破,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初步形成了以国家级项目保护为重点,以濒危项目抢救为优先,以传承人保护为核心,以整体性保护为方向,以传承发展为目标的江苏特色保护体系。江苏省各地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日益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经成为江苏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成为构建“精彩江苏”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11月9日至11日,工作组一行对苏州市、张家港市等地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了苏州市文广新局、张家港市文广新局有关贯彻落实非遗法情况汇报,同时实地查看了苏州市非遗馆、中国刺绣艺术馆、河阳山歌馆、金陵纺织(雷沟大布制作技艺)、张家港后塍酿酒公司(后塍黄酒酿造技艺)等非遗项目展示场所和传承单位,并审阅了相关保护成果和台账资料。
期间,工作组对我省贯彻落实非遗法工作情况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在贯彻落实非遗法的过程中,江苏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措施得力,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非遗保护责任,并紧密结合省情实际,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手段,探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示范意义。尤其在政策措施配套、地市贯彻力度、社会化资源整合、前沿模式探索等方面亮点迭出,成绩显著。同时,对我省未来非遗保护工作提出了建议,希望我省在巩固非遗保护成果基础上,继续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深化保护工作规范化管理、规律性探索实践及创新性传承利用,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非遗保护理念、保护路径和工作水平的再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