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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人贩死刑”系商业营销 当事网站处理涉事员工
2015年06月19日 10:21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何欣 字号

内容摘要:连日来,卖孩子的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这一话题持续引发争论,也有人质疑这是一场企业营销行为。

关键词:死刑;网站;营销;传播;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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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播“人贩子死刑”系商业营销

 

  连日来,“卖孩子的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这一话题持续引发争论,也有人质疑这是一场企业营销行为。昨天下午,珍爱网发表声明称,这是单位员工擅自启动的营销行为,公司发现后已进行修正,并严肃处理相关员工。而针对这场争论,也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加重刑罚力度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

  网友被“死刑”刷屏

  “来自北京的某某做出承诺,我坚持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我坚持卖孩子的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偷孩子判死刑!不求点赞,只求扩散。”从前天晚上开始,类似这种呼吁性的网文在微信、微博等社区渠道广泛传播。不少网友感慨“今夜被‘死刑’刷屏”。

  而与此同时,也有网友指出这条信息下附有珍爱网的推广链接,点开链接后,会跳转到该网站的注册页面,且该链接具有唯一性。并以此质疑上述呼吁打击拐卖儿童的信息是该网站的营销行为。

  呼吁死刑系擅自营销

  针对这一质疑,昨天下午,珍爱网也向媒体发布声明,称“关于‘支持贩卖儿童应判死刑’的热点传播一事,系个别积极参与和关注此事件的珍爱网员工未经批准擅自启动的营销行为。对于这一并不符合公司价值观的个人行为,发现后已进行修正,严肃处理相关员工的失职”。该网站同时表示,“对于该事件所造成的困扰,公司致以真诚歉意。日后还将在关注社会热点事件的同时,严守企业的社会责任,为社会传递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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