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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基础理论 扎根中国现实 ——首届法学前沿论坛综述
2015年02月27日 07:5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2月27日 作者:记者 赵磊 通讯员 王旭 字号

内容摘要: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常务副总编辑王利民在致辞中指出,本次论坛紧扣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跨学科交流,专家们的真知灼见必将推动我国法学研究长足发展。

关键词:法学;论坛;法治;中国;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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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勾画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蓝图。在此背景下,法学研究如何发挥更大作用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近日,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与中国人民大学共同举办的首届法学前沿论坛在京召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等20余所高校的近60名专家学者,围绕“理论建构与现实回应:法治中国视野下的法学研究”这一主题进行了充分而深入的探讨。

  加强基础理论研究

  推动中国学派形成

  论坛开幕式上,中国社会科学院秘书长、党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总编辑高翔指出,法学界应该努力推动原创性学术的出现,应该建立自己的话语体系。改革三十多年,我国的法学研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法学基础理论研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要重视学科基础理论建设,注重跨学科交流,注重重大理论与实践的地位,推动中国法学学派的形成。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在致辞中表示,本次论坛的召开与十八届四中全会相呼应,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法学界应发挥主要作用,推动社会法治发展,这也是法学界的前沿问题,我们应该从国情出发,围绕法治建设,推动法治创新。党的历史上首次通过全会决定的形式将法治理论推到一个崭新的高度,我们应该抓住机遇,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概念体系和话语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对若干关键性问题作出清晰的阐释。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作了“构建中国特色民法学理论体系”的主题发言。他认为要构建我国的民法体系,必须反映时代特点,使其成为21世纪的代表之作。民法学理论要回应现实问题,同时要反映改革成果,助推变革发展。应该注重发挥民法的后发优势,构建可以保障各主体全面发展的民法典,处理好理论逻辑与现实操作的关系。

  武汉大学教授肖永平就“论法治中国建设背景下的中国国际法研究”作主题发言,主要介绍了国际法研究的新环境:信息化和大数据时代、全球化的不断深化、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和法治中国建设;创新国际法理论与制度的方法:践行问题导向、坚持中国立场、运用法理表达、注重实证研究。

  跨学科对话拓宽研究视野

  本次论坛的最大特点就是以问题为导向,突破法学二级学科界限进行对话。来自法理学、宪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法制史、国际法学、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等学科的学者,从各自学科的视角,对论坛所设置的八个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在第二单元“法治:中国与世界”中,国际法学学者与宪法学、法理学等学科学者就何为“法治”以及国际法是否可以成为依法治国之“法”等问题产生分歧,并进行了颇具启发意义的深入讨论。

  第三单元的主题是“市场、政府与治理现代化”,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艳红认为,刑事立法在很多方面滞后于民商法、经济法等的发展,出现了对根本不构成违法的行为予以刑事处罚的尴尬局面。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冯果认为,金融监管与国家治理关系密切,金融监管可以体现国家治理的水准。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万一认为,国家法治现代化包括公司治理现代化,法律要有稳定性,但公司法是一个例外,它需要不断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公司治理中应回归公司法的原本价值。

  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认为的那样,本次论坛打破了学科壁垒,促进了跨学科交流,是水平非常高的一场学术盛宴。

  聚焦中国法治体系建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体现了党和国家治国理政思想的重大转变。而法治体系的建立必须针对中国现实问题而为,本次论坛在各方面都体现出与会者们大多具有较为强烈的问题意识。

  法治如何为国家治理提供基本的“框架秩序”,使得不同治理主体、治理环节、治理手段并行不悖,相得益彰,是当今法学研究必须深入思考的重大基础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吴汉东认为,现代国家治理必须确立国家制度建设的中国目标,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的国家路径在于制度改革。他着重强调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任务就在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政府行政能力建设和公民与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季卫东作了“法治的价值内核”主题发言,认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正确的国家观,并阐述了与现代市场经济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个人自由、与文化和历史传统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共同性和社会自治、国家权力的宏观调控和财政再分配的关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小红将法律实践的视野连接到中国古代的律学传统,对中国古代法律话语的分类及特点进行了分析,认为中国固有法律话语的特点,即礼的烙印无处不在,雅语、俗语、术语并用。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学院教授程金华认为,中国走向法治强国关键在“人”,应当有效地吸纳法律型人才进入执政党和政府体制,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在论坛闭幕式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谈到,改革三十多年,中国法学已从幼稚走向了比较成熟,在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法学研究也面临很多现实挑战,法学界同仁应肩负起责任,共同维护法学界现今的繁荣局面,不要走错路和走歪路。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常务副总编辑王利民在致辞中指出,本次论坛紧扣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跨学科交流,专家们的真知灼见必将推动我国法学研究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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