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民众们夹道欢迎,为这位英格兰伯爵和英格兰人民的哈罗德而振臂高呼,以此来与得到国王恩宠的诺曼人作对!于1035年起作为英格兰国王统治英格兰。[24]诺曼底公爵威廉(William, Duke of Normandy,约1028-1087),为诺曼底公爵罗伯特(注释[25])的私生子,继承诺曼底公爵爵位时年仅七岁,在加强并巩固了他自己和诺曼底的地位和力量之后,他开始将目光投向英格兰。最终,在1066年 10月,威廉率领诺曼舰队在英格兰登陆,并击退了盎格鲁-撒克逊军队,成为了第一位诺曼血统的英格兰国王,开始了英格兰的盎格鲁-诺曼时期。[42]淋巴结核触摸疗法(Touching for the King’s Evil,这里King’s Evil特指淋巴结核),在中世纪英格兰和法国,人们普遍认为国王的触摸能够治愈这种疾病。
关键词:英格兰;爱德华;哈罗德;伯爵;国王;译注;哈德克努特;诺曼底;忏悔;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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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野兔腿”哈罗德、哈德克努特,和“忏悔者”爱德华统治下的英格兰
卡努特[1]大帝留下三个儿子:斯韦恩[2],哈罗德[3]和哈德克努特[4];但只有哈德克努特才是他的王后——曾被誉为诺曼底之花的艾玛[5]的亲生儿子。卡努特曾希望将国土分成三份,并希望哈罗德能够继承英格兰。然而占据英格兰南部的撒克逊人却反对这个决定;他们的首领是戈德温伯爵[6],这可是一位家财雄厚、权高位重的贵族(但据说他以前不过是个穷苦的放牛郎)。相反,他们拥护哈德克努特,或者至少也得是此时被流放至诺曼底的两个王子之一[7]。情势迫在眉睫,一场血战似乎已不可避免,所以不少人干脆背井离乡,躲进了树林和沼地里。不过幸运的是,最终的决定权被交给一场在牛津举行的议会;而正是在那里,英格兰被分成两半:哈罗德将以伦敦为首都,坐镇泰晤士河以北;而哈德克努特则继承整个南部。危机就此化解。不过,鉴于哈罗克努特只喜欢呆在丹麦吃吃喝喝,英格兰南部便交由他母亲和戈德温伯爵替他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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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们王位还没坐稳,那些躲进森林的人们还没来得及回家,爱德华[8]——遭到流放的两位王子中年龄较大的那位——就带着为数不多的追随者,自诺曼底飘洋过海来到英格兰争取王权。可出乎他意料的是,他的举动却遭到了母亲艾玛的强烈反对。原来这位母亲只喜欢自己的小儿子哈德克努特。在她的全力抵抗下,爱德华只能选择自保,无功而返。不过他的弟弟艾尔弗雷德[9]就没这么幸运了:在爱德华返回诺曼底之后,他们的母亲艾玛送来一封充满爱意的信。在这封信件的诱惑下,艾尔弗雷德也带着军队去了英格兰。他才刚刚在肯特郡登陆,戈德温伯爵就赶来迎接,并陪他一直行进到位于萨里郡的吉尔福德镇[10]。当晚,当阿尔弗雷德和士兵们在这儿安营扎寨时,伯爵还为他们找到住处,将他们舒舒服服地安顿下来。士兵们被分散成小队,分别住在好几栋房子里,并享用了丰盛的晚餐。然而当午夜降临,奔波了一天的士兵美梦正酣、疏于把守的时候,国王的军队突然冲了出来,没费什么力气便俘虏了阿尔弗雷德的全部军队。第二天一早,这六百个俘虏被排成一列;除了每十个人里面有一个被卖为奴隶之外,其他人统统受到酷刑的折磨并最终被残忍地杀害了[11]。至于可怜的阿尔弗雷德王子,他被扒了个精光,拴在一匹马后边一路走到了伊利岛[12]。在那里,他的双眼被挖了出来,几天之后便痛苦地死去了。虽然我并不敢百分百肯定这是戈德温伯爵的诡计,但我想事实多半也就是这样的。
虽然坎特伯雷大主教[13]从来没同意要加冕他(因为大部分神父都是撒克逊人,他们可不喜欢斯堪的纳维亚人),如今哈罗德却成了英格兰名副其实的国王。就算没被加冕,就算大主教不乐意,他这一统治就是四年,直到去世。在他的一生中,哈罗德除了打猎之外基本就没做过别的事。因为他在狩猎的时候能够跑得特别快,所以人们干脆称他为“野兔腿“哈罗德。
哈罗德下葬的时候,哈德克努特正在佛兰德的布鲁日[14]。他和艾玛(在艾尔弗雷德惨死之后,她就渡海过去了)计划着要入侵英格兰。群龙无首,为了避免新一轮的争端,斯堪的纳维亚人和撒克逊人干脆联名邀请哈德克努特过来当他们的国王;这正哈德克努特的心意。但没过多久,他们就后悔了:哈德克努特带来了很多斯堪的纳维亚人,而不管他征多重的税,他都没法满足这些人的贪欲。于是不少人揭竿而起,尤其在伍斯特[15],人们不仅反抗王命,还杀掉了国王的税官。作为报复哈德克努克则将这座城市付之一炬。他是个相当残忍的国王:在登上王位之后,他的第一道命令就是掘出可怜的“野兔腿“哈罗德的尸体,将他的头砍了下来,连同尸身一同扔进了河里。不过他自己的命也没好到哪去:当他在兰贝斯[16]参加他的护旗手、骄傲的斯堪的纳维亚人托威德的婚礼时,哈德克努特喝得烂醉;他倒下了,手里还握着酒杯,但他却没能再站起来。
于是,爱德华继承了王位。他日后被僧侣们称为“忏悔者”[17]。6-2当上英格兰国王之后,他的第一个命令就是强迫他的母亲艾玛(反正她一点也不喜欢他)退居到乡下。艾玛只得遵从,并在那里度过了余生——不过,这就是多几年之后的事情了。爱德华就是那位被放逐的、弟弟被残忍地杀害的王子。在哈德克努特在位的短短两年之间,他把爱德华从诺曼底请了过来,并将他好好地安顿在宫廷之中。哈德克努特一死,爱德华便成为了戈德温伯爵的新宠,所以没过多久就当上了国王。至于戈德温伯爵,自从艾尔弗雷德王子惨死之后,他就失去了人民的信任;他甚至还为此在哈德克努特在位期间受过审讯,但最终还是被无罪释放了,据说是因为他献给贪得无厌的国王一份大礼:一艘镀金的大船,船头上装饰着纯金雕琢的人像,还有八十个披挂整齐的水手作船员。对戈德温伯爵来说,如果新国王能帮他对抗公众的怀疑和仇恨,那么借力给新国王无疑是件有利可图的事情。所以他们就做了笔交易:“忏悔者”爱德华得到了王位;伯爵得到了更多的土地和权力,他的女儿伊迪丝[18]则当上了王后——这桩婚事也协议的一部分,国王必须遵从。
然而,虽然艾迪丝是一位在各个方面都值得人爱戴的女士——温柔,善良,美丽,知书达理,可是国王却完全没将她放在眼里,反而对她态度出奇地冷淡。为此,她的父亲和六个骄傲的哥哥便记恨上了国王。他们用尽全力在民众面前诋毁爱德华,尽其所能让他变得不受欢迎。爱德华在诺曼底生活了那么久,所以跟英格兰的相比,他更加倾向于诺曼人的生活方式。他的大主教是个诺曼人,有好几个主教也是诺曼人;他的要臣和亲信也是诺曼人。除此之外,他还将诺曼时装和诺曼语言引入英格兰;仿照诺曼底公爵国的传统,爱德华也在签署国家文件时封上火漆印,而不是像以前的撒克逊国王那样画个十字就算签名了——如今也有好多不识字的穷人们这样做呢。可所有这些行为都被戈德温伯爵和他的儿子们加以歪曲,让人民认为爱德华讨厌英格兰人。这样一来,戈德温家族的权力日益增长,而国王的力量则与日递减。
但直到爱德华统治的第八年,戈德温伯爵才找到一个极好的契机。国王的妹夫、布洛涅伯爵尤斯塔斯[19]6-3来到英格兰拜访爱德华。在宫廷里住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和他的大批侍从准备返回故乡。他们打算从多佛尔[20]起航,于是便全副武装地进了这座平和的城镇。如果他们只是占据了最好的房子也就罢了,但他们竟然还气焰嚣张地拒绝支付吃住的开销。终于,一个勇敢的多佛尔人站了出来:他可不想让这些霸道的外国人挂着重剑披着铁甲在他的房子里转来转去,更不想看到他们大嚼他的食物畅饮他的烈酒;于是他把守在大门口,让第一个想进入房子的士兵吃了闭门羹。一怒之下,那个士兵拔剑伤了他,却反被那个多佛尔人杀死。没过多久,这桩壮举便传遍了多佛尔的大街小巷,自然也就传到了尤斯塔斯伯爵和他的人的耳朵里。他们急忙翻身上马,快马加鞭赶到那栋房子那儿,将它围了个水泄不通。因为门窗早已被牢牢锁死,他们只得强行闯了进去,把那个多佛尔人杀死在自家壁炉旁边。随后,他们就冲上街道,随意践踏砍杀路上的人们,连女人和孩子也不放过。不过您大可放心,多佛尔人才不会任由他们胡来:怒火中烧的多佛尔人揭竿而起,总共杀了十九个外国人,打伤的就不计其数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封锁了去港口的路不让伯爵起航。尤斯塔斯只得灰溜溜地原路返回。他一路狂奔至格洛斯特[21],找到了被诺曼僧侣和诺曼贵族们簇拥在中间的爱德华。“公道!”伯爵这样高喊着,“多佛尔人杀了我的人,他们必须受到惩罚!”国王急忙派人找到正巧就在附近的戈德温伯爵,因为多佛尔在他的管辖之下,他命令戈德温伯爵出兵丹佛尔并惩治那儿的居民。
可戈德温伯爵却回答道:“连个听证会都没有就惩罚您发誓保护的人民,这可不是一个国王该做的。我不会服从这条命令。”
为此,国王命令戈德温伯爵前往法庭为多佛尔的反抗行为进行辩护;如果他不服从,他就会失去他的头衔和财产。可伯爵还是拒绝出庭。相反,他带着长子哈罗德[22]和次子斯韦恩[23],竭尽所能召集起了大队人马,还强烈要求尤斯塔斯伯爵和他的追随者服从英格兰的法律。然而国王却拒绝交出当事人,还召集了一支强大的军队。经历了几次协商和耽搁之后,伯爵和他儿子们的军队开始分崩离析。戈德温伯爵只得带着一部分家人和大量的财产渡海前往佛兰德;他的长子哈罗德则逃到了爱尔兰。就这样,这个强大的家族暂时在英格兰销声匿迹了;可这不代表英格兰人民轻易就能把他们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