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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首个区法学会成立
2015年01月26日 16:36 来源:中国法学会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1月23日,广州市海珠区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海珠区会议中心召开,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红安同志当选为区法学会会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沙同志到会祝贺并致辞。

关键词:法学;广州市;海珠区;政法委书记;法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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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3日,广州市成立首个区法学会

  1月23日,广州市海珠区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海珠区会议中心召开,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红安同志当选为区法学会会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沙同志到会祝贺并致辞。

  吴书记在致辞中指出,一是明确职能定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区法学会要紧紧围绕自身职能,积极谋划开展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最近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服务基层法治实践、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活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坚持服务大局。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就是法学会的工作重心。区法学会要充分发挥自身智力资源充分、学术性强、“第三方”地位超脱的优势,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遇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问题。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海珠区法学会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理论功底深厚、解决问题能力强、务实肯干的法学法律工作服务队伍。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增强自身活力和凝聚力,真正把法学会办成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为建设法治广州、平安广州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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