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的文化产品,正越来越多地走向海外。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研究所发布的报告《文化贸易全球化——2004年—2013年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国际流动》所显示,中国已连续4年位居世界文化产品出口榜首。
关键词:文化;文化贸易;文化产品;传播;中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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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文化产品,正越来越多地走向海外。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研究所发布的报告《文化贸易全球化——2004年—2013年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国际流动》所显示,中国已连续4年位居世界文化产品出口榜首。
报告一发布,很多人既喜又惊。之所以惊讶,是因为在不少人的印象和感受中,与美英等国相比,我们的文化产品似乎并未畅销至如此程度。如何理解这种主观印象和客观数据间的反差?从这些数据中,又能读出我国文化产业的哪些优势和短板?短板又该如何补齐?
——编 者
为何如此分类
以文化属性强弱为标准,因循传统货物贸易及部分服务贸易的统计办法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研究所对于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分类,成为此次报告中较具争议的一点。根据报告,文化产品及服务被细分为文化和自然遗产、表演和庆贺、视觉艺术和工艺品、书籍和新闻产品、视听和互动媒体产品、设计和创意产业产品共六大类,如金银珠宝、塑料装饰物等均被列入统计范围。
事实上,这一分类标准已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副校长、国家文化贸易学术研究平台首席专家李小牧介绍,教科文组织在2009年确立了这一分类标准,其依据主要基于产品的文化属性。该机构认为,金银珠宝等产品承载着一个地区居民的文化、审美偏好,具备较强烈的文化属性,所以列入统计范围。而我国国家统计局在进行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时,将文化产品贸易划分为核心层和相关层两个层次,核心文化产品包括文化遗产、印刷品、声像制品、视觉艺术品、视听媒介和其他共6个类别,也基本遵循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这一分类原则。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家文化发展国际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李嘉珊认为,文化贸易是指国际间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的输入和输出,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极具特殊性。即使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性组织或机构,也依然因循传统货物贸易以及部分服务贸易的统计分类办法,将大量与文化产业相关联的器材、设备等外围产业的产品贸易情况计入了文化贸易范畴,某种程度上淹没了核心文化版权贸易情况。
在李小牧看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文化产品的形态不断变化、融合,这一分类虽存在一定问题,但统一了相关标准,有利于各国间文化贸易额的统计和比较,是一套较为科学严谨的统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