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社会科学院是国务院直属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社会科学院机关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4〕97号)文件规定,我院的职责主要包括: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确定本院各项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关键词:预算;中国社会科学院;支出;拨款;公共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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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社会科学院是国务院直属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社会科学院机关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4〕97号)文件规定,我院的职责主要包括:
(一)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确定本院各项工作的方针和任务,制定具体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国际学术发展动向,制定本院科研规划;负责组织重大问题的调研,组织院属单位承担并完成国家重点科研项目。
(三)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报送学术研究和思想理论方面的重要信息,反映学术界动态,报送本院重要研究成果、对策性建议等。
(四)根据我国对外政策和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制定本院国际学术交流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本院对台湾和港澳地区的学术交流工作。
(五)承担党中央和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院2014年部门预算共汇总47个预算单位数据,包括院本级、所属二级事业单位45个、代管参公事业单位1个。详情见下列示:
1、中国社会科学院本级
2、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3、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4、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5、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6、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7、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
8、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9、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10、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1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12、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13、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14、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
15、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16、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
17、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
18、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19、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20、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
21、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
22、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
23、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
24、中国社会科学院西亚非洲研究所
25、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
26、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27、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28、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29、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30、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31、郭沫若纪念馆
32、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
33、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
34、中国社会科学院财务基建计划局
35、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
36、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37、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
38、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39、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40、中国社会科学院服务局
41、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
42、当代中国研究所
43、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
44、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45、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
46、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情报研究院
47、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平发展研究所
第二部分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1 财政收支总表
表2 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 基本支出表
表4 “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 部门收支总表
表7 部门收入总表
表8 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7,718.39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7,616.25万元、上年结转10,102.14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4.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0,961.5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90万元。

二、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7,616.25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5,389.22万元,扣除国家发改委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项目预算的因素,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10,335.22万元,主要是全面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相应增加的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64.8万元,占0.03%;科学技术(类)支出190,881.45万元,占96.59%;文化(类)支出80万元,占0.04%;住房保障(类)支出6,590万元,占3.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外交(类)其他外交支出(款)其他外交支出(项)2015年预算数为0,比2014年执行数减少255万元,下降100%。主要是2014年一次性研究项目,2015年无此事项。
2.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15年预算数为64.8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减少9.6万元,下降12.9%,主要是研究生院招生指标减少而造成的经费减少。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5年预算数为0,比2014年执行数减少50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我院代管单位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减少了此款项支出。
4.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5年预算数为70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减少86.99万元,下降55.41%。主要是2014年安排的一次性低碳研究工作已完成。
5.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2015年预算数为3,260万元,主要用于我院科研大楼修缮等项目,比2014年执行数减少3,255万元,下降49.96%。主要是2014年安排的一次性修购项目已经完成。
6.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2015年预算数为151,177.82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12,514.95万元,增长9.03%。主要是2014年我院全面推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和新增二级预算单位,相应增加的财政拨款。
7.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2015年预算33,273.63万元,比2014年预算执行数减少2,799.14万元。扣除国家发改委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项目预算的因素,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32,131.63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2,146.86万元,增长7.16%。主要原因是:我院研究生专项经费由于标准提高而增加的经费和2015年我院电力增容项目开始启动增加的专项经费。
8、科学技术(类)科技交流与合作(款)国际交流与合作(项)2015年预算3,100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600万元,增长24%。主要是2015年我院新增二级预算单位相应增加的财政专项经费。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15年预算数为80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减少20万元,减少20%。主要是全国《格萨(斯)尔》文化遗产统筹保护工程减少的预算。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创作与保护(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2015年预算数为0,比2014年执行数减少2,000万元,下降100%。主要是2014年一次性研究项目,2015年无此事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2015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主要是2014年一次性研究项目,2015年无此事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5年预算数为3,400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200万元,增长6.25%。主要是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5年预算数为890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50万元,增长5.95%。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5年预算数为2,300万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800万元,增长53.33%。主要是按照我院购房补贴发放的顺序,测算2015年符合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发放范围的财政拨款。
三、关于财政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779.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270.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13,50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
四、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64.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74.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30.46万元,公务接待费58.66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比2014年增加1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13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4年预算数持平。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我院新增二级预算单位申请的财政拨款。
五、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年收支总预算269,803.45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上年结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科学院2015年收入预算269,803.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102.14万元,占3.74%;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616.25万元,占73.25%;事业收入21,724.5万元(主要是研究生院教育收费),占8.05%;其他收入40,222.56万元,占14.91%;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38万元,占0.05%。

八、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年支出预算269,80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16.71万元,占46.26%;项目支出144,986.74万元,占53.74%。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机关运行经费是代管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预算,共计205.4万元,比2014年的204.05万元增加1.35万元,增长0.66%,基本保持一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972.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452.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803.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716.0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各单位共有车辆26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14辆、一般公务用车24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8辆,其中其他用车5辆、部级干部用车1辆、两个新增单位购置一般公务用车各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847.41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45.41万元。201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447.79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670.5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研究生院教学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横向课题收入、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指反映人力资源、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政府特殊津贴(项):反映我院有关政府特殊津贴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博士后日常经费(项):反映我院有关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博士后人员日常经费及相应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出国培训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反映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支出。我院主要是研究生院用于港澳台招生补助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和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我院主要指研究所用于现代农业产业科研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指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主要是为改善我院社会科学研究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的专项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我院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基本支出和各研究所为完成社会科学研究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用于研究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十四)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科基金支出(项):反映各研究所有关社科基金的支出
(十五)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反映我院用于其他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和基本建设项目等支出。
(十六)科学技术(类)科技交流与合作(款)国际交流与合作(项):指反映科技交流与合作方面的支出。主要为我院开展社会科学研究而进行的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的专项支出。
(十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二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我院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二)项目支出:指我院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