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随着网络社会的崛起,开展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社会工作是一个新的挑战。网络社会工作是传统社会工作应对网络社会崛起的一种策略,也是加强网络社会管理的必由之路。网络社会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承认个体存在着虚拟性权利、在社会工作者与案主之间建立互为主体性的专业关系、注重虚拟社会的沟通给案主带来的解放意义、坚信案主具有一种内在的觉察能力、关注案主的经验生活的意义等。
关键词:网络社会;网络社会工作;虚拟权利;互为主体性;觉察能力
作者简介:
摘要:随着网络社会的崛起,开展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社会工作是一个新的挑战。网络社会工作是传统社会工作应对网络社会崛起的一种策略,也是加强网络社会管理的必由之路。网络社会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承认个体存在着虚拟性权利、在社会工作者与案主之间建立互为主体性的专业关系、注重虚拟社会的沟通给案主带来的解放意义、坚信案主具有一种内在的觉察能力、关注案主的经验生活的意义等。
关键词:网络社会 网络社会工作 虚拟权利 互为主体性 觉察能力
随着网络社会的崛起,如何以互联网为平台有效地开展社会工作,既是社会工作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也是当代社会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课题。网络社会工作和传统的社会工作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络社会工作的开展,需要遵循网络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它也有着自己的基本原则和理论根据。
一、网络社会的崛起及其特征
由于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促进了一种新的社会生活类型的出现,即所谓网络社会的崛起。[1]网络社会中网民们基于电子空间而形成某种特定的生活或活动区域即虚拟社区。网络社会是与现实社会并存的人类社会存在的一种新形式,是现实社会的主体以虚拟存在方式在计算机网络空间中开展活动并相互作用而构成的某种社会关系的体系。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4年7月21日发布的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4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3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6.9%,手机网民规模为5.27亿人。[2]由此可见,当代中国社会存在着巨量的网民群体,其中个体的经验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现实社会的经验了,网络社会生活已经成为网民的另一种社会生活经验。网络社会中个体的经验由两个部分构成,即虚拟生活的经验和现实生活(狭义的)的经验。虚拟技术的发展,促进了网民的虚拟生活,也促成了网络社会具有自己的独特特征。简要说来,崛起于虚拟技术的网络社会主要有虚拟性、结构扁平性、互为主体性和管理自治性等特征。这些特征使得网络社会明显地区别于虚拟技术兴起之前的传统的现实社会。
网络社会最基本的特征是具有一定程度的虚拟性。虚拟性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1)主体的可虚拟性。主体或网民具有在性别、姓名、年龄等个体基本属性上的可虚拟性。(2)空间虚拟性和跨地域性。互联网技术打破了传统的现实社会中互动对地域的要求,使得跨地域的人们瞬间实现互动,拓展、延伸了人们社会交往的范围和空间。网络社会不受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即网络社会的“跨域性”特征,往往更容易抹杀事件的地域性和时间性,加速事件的社会传播。网络传播特有的结构特征,也使得人们无法分清许多事件是局域性的还是全球性的。任何地方突然发生的事件都可以通过网络在全球范围内同时产生视觉、听觉的影响。(3)共享主题的可虚拟性。虚拟的能力是人类所拥有的能力之一,但是在虚拟技术广泛应用之前,只有部分人能够切实拥有它。互联网虚拟技术则赋予所有能够使用这种技术的网民以虚拟的权力。在虚拟社会中,网民可以虚拟生活、虚拟主题,发挥个体的想象力。
结构扁平性也是网络社会的重要特征。网络技术的应用最先发生在军事部门。为了避免遭到意外打击而突然瘫痪,网络的最初设计就是多节点性、无中心性。从网络结构上看,任何网络上的节点彼此间具有相同的网络“地位”。就网络上的节点来说,没有一个节点比其他任何节点具有更多的“优势地位”。网络节点的这种“去势”性特征,对现实社会的结构和信息传播的方式具有重要的挑战意义:一方面,它冲击了政府或任何组织信息中心的地位;另一方面,它也使得任何个人或组织都有可能通过网络实现全球范围内的信息传递和议题设置。一些不为执政者所喜欢的社会运动或重要的国际社会组织,便可能通过自己的网站把信息及时传播到网络社会的任何角落。
网络社会的权威结构具有互为主体性的特征。从理论上讲,由于其平行的信息传输方式,网络社会打破了现有权力结构自上而下的控制方式,使任何权威在网络上都只能采取对话而非广播的传递方式。对话是为了增进理解,只有在增强理解、产生互信之后才能有效地传达消息。互为主体性,就是指主体性的相互指向性,就是说,参与者都是平等的主体,权威的传递是双向的。如果说传统的权威的核心在于权威者的权力和接受权威者的心理认同,是基于权力之上的统治性权威,那么虚拟社区的权威即在于沟通双方的互为主体性,是基于沟通之上的共识性权威。网络社会的“无中心性”,使得社会成员的交往日益平等化。网络社会是对话、自治、自律、民主的天然平台。
自治性是网络社会管理的重要特征之一。网络虚拟社会中,不同成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在不同的虚拟区域之间自由流动。网络虚拟社会的人际交往是在不同虚拟社区、论坛、聊天室上实现信息交换的。网络虚拟社会里人们往往依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等价值取向,交换信息、宣泄情感,并由此可能结成相对稳定的虚拟群落。超越空间、超越现实社会的等级身份促使网络虚拟社会在结构上与现实社会具有明显差别,即表现为成员之间没有明显核心。由于网络虚拟社会的开放性、虚拟性、互为主体性以及数据传输的快速性、可加密性等特点,虚拟社会的管理主要依靠成员的自治与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