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养老服务;养老模式;居家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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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逐步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方向。居家养老已经成为国外一种主要的养老模式。借鉴国外居家养老模式的成功经验和发展趋势,我国居家养老模式从政府层面看,应发挥引导功能、整合资源、完善政策法规,加强监督和评估;从社区层面看,应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加强新设施建设,整合原有设施资源,加强专业人才建设等等。
关键词:养老服务 养老模式 居家养老
作者简介:邓大松(1949- ),男,广西全州人,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研究;王凯(1984-),男,河南郑州人,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研究。
一、居家养老模式的历史沿革与现状
居家养老模式,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依托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由家庭或社会提供养老服务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首先由西方发达国家提出。20世纪50年代,由于机构养老模式不符合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养老需求,以及机构养老模式给政府带来的巨额财政负担,“去机构化”运动逐渐在西方发达国家展开。英国政府率先提出了社区照顾养老模式,至20世纪70年代社区照顾模式在英国已经广泛普及[1]。随后,一些国家提出了“就地养老”理念,大力开展社区照顾服务。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学者通过研究发现我国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于是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在老年社会福利方面,主要包括建立公共养老设施机构、政府养老机构向社会开放、支持民营养老机构发展以及积极倡导社区照顾和发展居家养老模式。
2000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11个部委制定的《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明确了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指导思想,“在供养方式上坚持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发展方向”。这为居家养老模式奠定了较高的起点和良好的基础。同年,各地陆续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居家养老试点,对居家养老模式进行实践探索。2006年2月,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快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这标志着居家养老已经成为我国解决养老服务问题的基本政策取向,确立了居家养老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
目前,居家养老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凸显,居家养老在城镇普遍展开并向农村持续延伸,取得了很大成绩。2001年全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启动实施,经过持续建设,“星光老年之家”在部分地区已经实现全覆盖,能够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入户服务、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和文体娱乐等多种服务。2005年以来,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我国部分地区立足于当地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社会化养老的实际需要,在居家养老中实施了财政资金购买服务和相关组织提供养老服务的政策[2]。至此,我国依托城乡社区初步建立起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但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实际状况与国家总体改革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与人口老龄化发展的要求不相协调,与老年人口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相去甚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