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日上午,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复退军人医院党委副书记窦淑芬出席并介绍了全市社会组织发展情况。
关键词:社会组织;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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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上午,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复退军人医院党委副书记窦淑芬出席并介绍了全市社会组织发展情况。
据了解,截至2018年8月31日,全市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1163家,其中社会团体57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85家、基金会5家,现已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
窦淑芬说,2017年8月23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
成立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国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要求,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以及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为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据介绍,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基金会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基金会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