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人民群众;人民法院;五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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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工作报告、说明和重要讲话,高瞻远瞩、思想深刻,具有很强的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和道路。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勾画了蓝图,是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的纲领性文件,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开启了新的篇章。
10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党,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十二五”时期,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有力保障公共安全,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我们要准确把握“十三五”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和谐稳定是发展的基础和保证。暴力恐怖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涉众型犯罪,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坚决打击不动摇。要通过依法裁判,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树立法治威严,有效维护人民权益和社会安宁。
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要依法审理好各种民商事案件、涉民生案件,维护经济环境,推动创新发展。全会提出,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这为我们新时期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不仅要通过案件的妥善审理,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诚实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过司法审判保护知识产权,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添柴助力;要加强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服务共享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福祉,深入践行司法为民,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提高民生幸福指数。
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尤其要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高效打击破坏环境的犯罪活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事关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依法惩治污染环境、乱砍滥伐、乱采滥挖矿产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公正审理环境侵权案件,充分保障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诉权,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以及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党,为完成“十三五”时期人民法院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坚持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实现“十三五”规划对公正司法提出的目标,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