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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戈:《资本论》中经济学与哲学关系问题的思想史考察
2017年08月30日 09:32 来源:《哲学研究》 作者:郗戈 字号

内容摘要:从思想史上考察这一关系的发展,并将《资本论》置于这一思想史背景下来研究,可能更有助于理解《资本论》哲学的重大变革,也更有助于把握《资本论》中哲学与经济学的内在联系。二、马克思与黑格尔:哲学和经济学的融合在思想史上,马克思与黑格尔都处于经济学与哲学在现代分化后重新整合的发展阶段,都从各自角度出发进行了经济学与哲学的综合性研究。在其后的《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哲学与政治经济学逐步实现了有机交融与内在结合,哲学由此深化为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而政治经济学批判也由此提升为一种“新哲学”。与此不同,马克思则以政治经济学重铸哲学,将哲学探讨本身转化为、归结为政治经济学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同时也就体现为《资本论》的“哲学”。

关键词:哲学;研究;马克思;市民;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批判;生产方式;矛盾;学科;伦理

作者简介:

  在《资本论》中, 经济学与哲学究竟是何种关系?这一问题直接涉及对《资本论》理论性质的把握问题, 同时也关系到马克思主义理论总体性的理解与建构。对于这些问题, 注重《资本论》文本和理论本身的探讨固然重要, 而加强对经济学与哲学关系的思想史考察也非常必要。从思想史上考察这一关系的发展, 并将《资本论》置于这一思想史背景下来研究, 可能更有助于理解《资本论》哲学的重大变革, 也更有助于把握《资本论》中哲学与经济学的内在联系。本文就此进行探索。

  一、西方思想史中的经济学与哲学

  在西方思想史与学科史上, 经济学与哲学一向联系紧密, 但二者的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而是经历了“未分化”、“分化”与“再整合”三个发展阶段。作为一门研究人类物质生产生活的学科, 经济学原本属于哲学, 后来独立于哲学, 最后又与哲学密切结合在一起。这种学科发展的思想逻辑, 一方面发源于社会发展的历史逻辑, 另一方面也不断反映着历史逻辑, 并再现出社会发展的历史逻辑。经济学与哲学的关系从未分化到分化再到新的整合三个发展阶段, 恰恰反映了人类社会从“领域合一”到政治与经济的领域分化再到重新整合的社会发展进程。

  在古代社会, 经济学主要作为“家政学”而存在, 是“大哲学”的一个附属部分。从学科定位看, 家政学与其他学科混沌未分, 没有获得独立地位和学科自律, 从属于政治学、伦理学, 进而从属于作为未分化的“知识总汇”的哲学。从学科内容看, 家政学以满足人类直接需要的使用价值的生产和消费为对象, 并服从于古代共同体的政治伦理要求。西方语境中的“经济学 (英文economics, 德文konomie) ”一词源自古希腊语οικονομiα, 原意是“家政学”或“家政管理”, 其具体含义是指治理家庭财产的实践智慧。 (参见亚里士多德, 第10、504页)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第一卷第8、9章集中阐释了家政学的要旨:家政学研究家庭自然经济和家庭间互惠式交换等课题, 服务于个人的德性潜能在政治共同体中的培育养成这一伦理目的, 因而从属于城邦的政治伦理与公民的实践理性。作为家政学的古典经济思想, 成为一种“前政治”的基石, 奠基于整个政治学、伦理学以至哲学的理论大厦的底部。这种学科定位一直延续到中古时代。例如, 在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大全》中, 家政学便是政治学进而是神学的一部分。这种未分化的大一统“科学”, 正是未分化的社会结构的理论表现。在古代社会, 国家与社会没有严格的区分, 政治在社会生活中起主要作用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 第110页) , 很大程度上主导着经济生活的性质和运行, 而经济生活则从属于政治生活的目的。由于古代社会的主导因素是伦理性的政治, 其最高实践问题便是政体的稳定与变革, 因而家政学寓于哲学伦理学与政治学之中, 并与之浑然一体成为理所当然的现象。然而,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 这种浑然一体的格局终于被打破了。

  近代以来, 社会结构出现“领域分化”, 并跟随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 集中表现为国家与市民社会即政治领域与经济领域的分离。与这种社会结构分化相适应, 经济学与哲学也趋于分化。首先, 政治学从伦理学中分化出来;进而, 经济学也相继从哲学、伦理学甚至政治学中分离出来, 逐步获得学科定位与研究方法上的自律, 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学科内容上, 经济学慢慢摆脱了传统共同体的政治伦理要求, 不再以满足人类直接需要的使用价值为尺度, 而是以交换价值或价值的增殖为目的, 重点研究企业盈利、商业贸易和金融信用等课题。由此, 经济学的称谓也发生了从“家政学”到“政治经济学”再到“经济学”的历史变化。例如, 18世纪中叶, 卢梭在《百科全书》词条“政治经济学”的开篇就对家政学 (家庭经济学) 与政治经济学 (公共经济学) 作了严格区分;18世纪下半叶, 斯密在《国富论》下卷以“看不见的手”揭示了经济领域相对于政治领域的分化和自律;19世纪末, 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中又以“经济学”取代“政治经济学”的称谓, 使经济学摆脱了最后的“他律”即政治学限制而成为一门在对象、方法上自律的“科学”。但是, 这一转变也是逐渐完成的。迟至19世纪上半叶, 政治经济学还被不少学者理解为一种治国理政的“哲学”。如黑格尔在《哲学科学全书纲要》 (1827年版) “导论”中就指出, 政治经济学, 被德国人称为理性的或理智的国家经济学, 而被英国政治家公开称为“哲学”或“哲学原理”。 (黑格尔, 1980年, 第47页) 然而, 这种总体性的“哲学-经济学”观在其发展趋势上终究式微。历史地看, 经济学与哲学的学科分化固然是人类知识精细化和专业化的进步成果, 但同时也遮蔽了超学科的、总体性的现代性问题。因此, 加强彼此分化的学科之间的整合与融通也势在必然。

  伴随着对启蒙运动的反思浪潮, 分化开来的经济学与哲学又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在更高水平上趋于整合。在经济学与哲学的现代分化之后, 黑格尔对重新整合经济学与哲学作出了第一次尝试。为了透视新兴市民社会的矛盾与规律, 青年黑格尔早在19世纪初就开始研究英法政治经济学, 他成为最早试图综合哲学与经济学的德国思想家之一。19世纪30年代出版的《法哲学原理》一书, 是黑格尔对市民社会问题毕生研究的结晶。在该书中, 他明确地把市民社会视作“伦理”之中从“家庭”到“国家”的过渡环节, 并将政治经济学视作市民社会的知性科学。由此, 他便将斯密、萨伊和李嘉图等政治经济学家的理论成果吸收到其精神哲学体系 (国家哲学、法哲学) 之中, 转化为客观精神的一个发展形式或过渡环节。 (参见黑格尔, 1961年, 第204-205页) 在黑格尔成熟的哲学体系中, 市民社会本身是“伦理 (家庭-市民社会-国家) ”发展的一个内在环节;而伦理则是客观精神 (抽象法-道德-伦理) 的环节之一;进而, 客观精神又构成了精神哲学的一个环节。政治经济学作为市民社会的知性科学或理智科学, 阶段性地把握住了杂多经济现象背后的规律或理性必然性, 因而, 特殊性表象中蕴含着普遍性真理, 市民社会本身已经是一个“外部的国家”。由此, 政治经济学便揭示出国家 (伦理性实体) 何以能够调和市民社会分裂的必然性根据。黑格尔将经济学重新整合进哲学的做法, 在经济学与哲学关系发展史上具有关键性意义, 尤其是对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来看, 经济学与哲学的这种重新整合的思想趋向, 正是发源于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裂趋于整合的客观趋势。青年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指出, 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 虽然是现代社会结构的进步性与合理性的标志, 但是, 这种分化进程始终伴随着深刻的矛盾与分裂。要扬弃这种矛盾裂变, 客观上就需要国家与市民社会、政治领域与经济领域的整合。经济学与哲学趋于整合的思想逻辑恰恰是对现代社会整合的客观趋势的一种理论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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